汕尾海丰一对父子经营地下钱庄 涉案金额逾2亿元

09.07.2017  09:03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黄嘉锋 通讯员/吴昭坤 刘锦华)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一对父子涉嫌经营地下钱庄,一人负责幕后策划与联系客户,另一人负责收付款,两人利用亲人的名义在多家银行开设超百个银行账户,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日前,汕尾警方成功将2人抓获,直接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20多个。这是记者于7月7日上午从汕尾市公安局召开的“飓风2017”专项行动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汕尾市公安机关在去年11月侦办的“11.24”特大地下钱庄案中,经深挖扩线,发现海丰县梅陇镇人黄某民(男,64岁)、黄某龙(男,30岁)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嫌疑。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也向汕尾市公安局通报了黄某民、黄某龙父子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线索。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细致侦查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黄某民、黄某龙等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犯罪事实,并摸清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和活动规律。

  据警方透露,黄某民从80年代开始经营地下钱庄,最初从事单纯的外币买卖,即通过向本地港澳侨胞及家属收购港币,再出售给有需求的渔民、个企以及走私分子等客户,从中赚取每千元0.5-2元的点数。后来随着经营对象和活动范围的逐渐扩大,发展到采取对敲结算方式帮助本地及外资企业在香港和内地转移资金。

  在实际运作中,该地下钱庄呈家族式经营特点,家族成员各有具体分工。如黄某民主要负责幕后策划、联系客户,其儿子黄某龙等则主要负责接送货(港币)、收付款、操作银行账号等。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或家人的名义在多家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号,在进行港币买卖时,大多是用现金进行交易,人民币则通过银行账号转账结算,如果是对敲交易方式,则全部通过转账结算。

  2017年5月12日凌晨,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汕尾市公安局联合海丰县公安局开展全省代号为“飓风15号”打击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了这起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的地下钱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直接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20多个。

  据了解,今年第二季度,汕尾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入推进“飓风2017”专项行动,严打涉电诈、涉金融、涉盗抢、涉黑恶等四类突出刑事犯罪,先后破获了“5.14”特大跨省系列网络诈骗案、黄某民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可塘镇盗窃宝石案、杨某亮非法制造枪支案等一批大要案,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4至6月份,汕尾全市共立刑事案件899宗,同比(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8.21%,环比(与第一季度对比)上升45.12%;破案551宗,同比上升17.43%,环比上升55.52%。全市共立涉“飓风2017”专项行动刑事案件491宗,环比上升47.6%;共破刑事案件234宗,环比上升169.6%;刑拘286人,环比上升129.5%;逮捕228人,环比上升184.4%。第二季度立案虽然略有上升,但破案数大幅提升,破案上升的势头迅猛,且反映实际打击成效的刑拘数、逮捕数等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