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梯使用管理者确权率达98%

12.03.2015  16:36

  自《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汕尾市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在用电梯2262台全部经检验合格后换发了《电梯使用标志》,换标比例达100%;有2216台确定了使用管理权者的安全主体责任,确权率达98%;有1923台在用电梯购买了事故责任保险,投保率达85%。

  一、认真借鉴广州、东莞等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汕尾市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落实各部门责任分工,明确解决了将电梯监督抽查经费列入财政公共预算经费和将电梯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列入建设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范畴等重大问题。同时根据该市前期电梯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较为扎实,提高标准、主动加压,提出提前一年即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电梯监管体制改革任务的目标,制定工作进度表,细化任务目标。

  二、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积极协调配合市政府召开全市电梯安全监管体制工作会议,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汕尾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与住建房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全市建立共用电梯维保改造资金审批制度和支取办法,解决电梯维修、改造和更新费用纳入房屋维修基金渠道不畅的问题,为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充当维保单位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桥梁,促使简化投保程序、降低保费等问题能够及时协商解决,使投保工作能结合本地实际顺利推进。

  三、以电梯维保规范和定期检验为抓手,促进“三率”提升。 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者和投保电梯事故责任保险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难点,事关改革成败。以电梯维保规范和定期检验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新使用标志换发率、电梯确权率、责任险投保率的提升,推动电梯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开展电梯维保专项整治,确保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维护保养,规范维保行为。利用电梯维保单位和检验机构与电梯使用单位联系更为紧密、对电梯情况更为了解的优势,担负起电梯监管体制改革的部分工作责任,做好电梯确权和投保的宣传员,要求维保单位为使用单位代购电梯责任险,一旦发现使用管理权者变更,必须及时报告监察机构重新办理确权手续,对维保的电梯投保率提高缓慢的维保单位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要求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中,协助推进电梯确权投保及电梯检验标志全部换发新使用标志的工作。

  四、争取电梯监督抽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稳步推进电梯政府监督检验工作。 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和市财政部门支持,推动电梯监督检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政府已同意2015年起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30万元作为电梯安全监督检验经费,各县(市)局也正积极争取将电梯监督抽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海丰县局于2014年12月率先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督检验。

  五、强化宣传,营造利于改革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让社会各界了解改革的内容和积极意义,使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民心,争取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通过“安全生产月”、“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专题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了16000多份图文并茂、简明易懂的宣传册,并通过举办宣贯会和新闻媒体、单位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等内容。

  (汕尾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