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江南御景小区开发商同意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昨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梅城江南御景小区预售的房屋存在不少问题,业主在入伙日拒绝收楼一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本报“梅州时政”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该事件成为梅城市民热议的焦点。昨日下午,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经过多方努力,江南御景开发商代表及业主代表最终敲定于31日下午召开专门的协调会,双方希望通过协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后,我市住建部门积极介入,引导江南御景开发商和业主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据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至30日,该局已陆续收到了100多封业主寄来的“拒收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住建局已根据业主反馈的意见,联系江南御景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一一查对核实,对业主反映的合理诉求要争取尽早协商解决。对此,江南御景开发商代表已表示同意,愿意与业主代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
此外,市住建局还积极做好与业主代表的沟通、稳定工作,建议业主们选出代表参加协调会,共同妥善、理性解决好有关问题。据悉,江南御景小区房屋问题经过本报“民生一线”栏目的报道后,受到业主的广泛关注,协商会议由于到场的业主代表人数太多而没能达成共识。经过沟通,业主们决定每栋推选一名代表参加31日的协调会。
同时,针对业主和广大市民所关心的新建商品房小区如何通过验收的问题,记者还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新建住宅小区首先应由规划部门对其是否与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相符予以核实验收,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实施,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此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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