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城芹洋半岛征拆进入扫尾阶段--早签约有奖励更划算

28.06.2014  20:06

  ●本报记者  罗诚浩  张柯

  特约记者  钟兴明

  记者从梅州市、梅江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至今年6月,我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重点项目江南新城和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江南新城首期重点区域内房屋签约率达93%以上,芹洋半岛仅剩30余座房屋未签约。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芹洋半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队进驻至今已两年有余,家住芹洋村的林木(化名)依旧“”在家里,而周围住户早已人去楼空。记者看到,当工作人员把法院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发到他手中时,林木一把扔到地上,言语不善。梅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青山告诉记者,这一批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难通户”有9户,大多是漫天要价者。

  “每一户难通户我们都去了不下20次!”江南新城三角工作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难通户经常指着工作队同志谩骂甚至挥拳相向。而一些“难通户”除了“漫天要价”外,还提出了安排子女分配、解决亲属就业等条件。

  在芹洋半岛福长村的首户依法强拆房屋的现场,记者看到,两座砖混结构房屋依山而建,其中一座房屋周边通行道路仅一米宽左右,且弯急阶多。据区芹发办负责人介绍,该两座房屋、地上附着物等经群众遴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总额为160多万元。而屋主杨某及其家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却是200多万元。5月底,经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和法院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均无效,在完成司法程序后,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拆除。

  “我们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越到最后越不放松。”据芹发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除了继续做好难通户工作外,将依法对政府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法院已作出行政裁定的房屋实行强制拆除。

  重点项目工程得到支持

  据了解,一些难通户认为越拖政府就会越心软,就能得到高额补偿。对此,梅江区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芹洋半岛和江南新城建设所需征收房屋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测量、丈量时均有公证处、征收队、村委会、国土、司法等人员在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绝不存在越拖补偿越高的可能。而且,市委市政府为保障江南新城、芹洋半岛群众的利益,在财政承受能力内高限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不少“拆迁户”成了“拆迁富”;安置区也是引进知名企业建设,并从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安置房面积每户每月1元/㎡的标准给予20年一次性物业管理费奖励;同时,通过政府团购一批商品房,及时帮助群众特别是年老体弱、残疾、瘫痪、重病等特殊群众解决临时安置问题。从93%以上的签约率来看,这一以人为本的重点项目工程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江南新城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范伟基建议,那些一直持观望态度、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户,尽早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因为一经报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不但损失一定数额的奖励金,还应承担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他还建议,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拆迁群众也要尽快履行协议。因为《征收补偿协议》相当于民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征收人履行协议,限期交付被征收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