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54江心岛保护规划公示

26.11.2015  13:55

  54个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昨起公示 南海心沙将变身城市公园

  备受关注的广州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昨日起开始进行公示,根据规划,广州将对市域内珠江水道上的54个江心岛进行整体保护,其中30个是未开发岛屿。值得关注的是,规划将把江心岛全部列为稀缺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强调生态优先,没有开发的部分全部严禁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进入。

  市民关注的海鸥岛未来严禁房地产项目进入,同时也严禁大规模的旅游开发,而且不再新增对外道路、桥梁或轨道交通,这意味着原先规划的地铁3号线东延段进入海鸥岛成为“泡影”;而在新中轴线南段的南海心沙将搬迁现有的工业堆场,规划为以休闲旅游为主的城市公园,并在岛上新建中轴线的标志性建筑。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杜鹃

  在今年9月市规委会审议“广州都会区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东部生态廊道概念规划”时,提出要“将珠江广州段未开发的岛屿全部纳入生态农林用地和湿地进行控制”。本次规划的珠江江心岛屿为分布在广州市域内珠江水道上的主要江心岛,共54个,其中未开发岛屿30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后航道和增江段;部分开发岛屿16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南航道和沙湾水道;开发岛屿8个,主要分布在珠江前航道和南航道。

  规划根据现状条件和生态特点,将岛屿分为三类保护控制,包括严格保护类、限制开发类和优化利用类。制定各类岛屿的主导功能、生态保护、交通联系、设施配套、建筑控制、生产活动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和发展指引,对岛屿进行分类控制和引导,最终形成一岛一图的保护图则,构成岛屿整体保护控制体系。通过细化指引,管控下一步的详细规划设计,引导岛屿未来规划和发展。

  保护原则为: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合理统筹休闲游憩、科普教育、旅游发展等功能,针对不同特点的每一个江心岛,优化江心岛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构建绿色的岛、共享的岛、舒适的岛、美丽的岛。

  海鸥岛:

  不再新建对外交通

  海鸥岛属于部分开发岛屿。据悉,海鸥岛位于番禺区、珠江南航道内,是广州面积最大的原生态岛屿。根据规划,海鸥岛以生态农业为主,休闲游憩为辅。保护岛屿的红树林湿地生态,严禁非法捕鸟捕鱼活动。努力促进湿地生态系统发育,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保护岛屿原有的农野肌理、水文环境、植被群落、村落景观等自然景观资源。严格控制岛屿的常住人口数量,保护岛屿生态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提出,除了海鸥大桥、虎门二桥外,原则不再新增对外的道路、桥梁或轨道接入岛屿。这意味着,此前规划中地铁3号线东延段延伸到海鸥岛的想法成为“泡影”。规划中特别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岛,新建建筑的风貌应与海鸥岛原有的岭南渔农文化相呼应,建筑以小体量为主,建筑高度不允许超过15米。

  沉香沙:

  将搬迁女子强制戒毒所

  沉香沙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岛屿东部有广州市女子强戒所。沉香沙规划以生态保育为主,休闲游憩为辅的城市公园。将改造现有东岸临时渡口为观光游船码头,增设西岸游船码头,加强与珠江两岸的联系。禁止机动车在岛内行驶;改造现有环岛路为滨水绿道。

  岛上规划总建设量不得超过现有建设量(25217平方米),搬迁岛上女子强戒所,现状建筑可保留或部分保留改造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允许新建小体量建筑,以旅游服务功能为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标志性景观塔除外;建筑采用绿色建筑生态手法和环保材料,风貌应与岛上生态公园景观相协调,建筑色彩统一协调。在北端岛尖增设标志性景观塔,突出广佛交界门户特征。

  南海心沙:

  小岛变身城市公园

  南海心沙位于海珠区沥滘村、珠江后航道上。岛内已开发为工业用途的仓库码头,还有一处液化气站。未来这里将规划为以文化休闲旅游为主的城市公园。搬迁现有工业堆场,净化土壤,增加公共绿地,修复岛上生态环境;岛屿岸线建议采用阶梯式生态种植,创造更多的生态亲水空间;搬迁现状码头仓库厂房,允许对风貌良好的仓库厂房进行更新改造,发展与旅游相关的餐饮、展览、纪念品购物等功能;在岛屿东端的非生态管制区内建设地标建筑,并具备旅游服务功能。建议通过国际咨询征集优秀设计方案,统筹考虑地标建筑与新城市中轴线的关系。

  大坦沙:

  将增设水巴码头

  全岛被划入水源保护区,双桥路以北为二级保护区,以南为准保护区。

  规划显示,将加强环岛路贯通性,完善环岛绿道等慢行系统建设,增设1~2个水巴码头。并按照现行控规要求,完善岛屿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控制岛屿沿江界面,严禁设置“屏风楼”。

  严格保护类:对未开发建设的岛屿要规划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

  限制开发类:对已进行部分开发建设的岛屿,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不进行房地产开发。

  优化利用类:对基本开发建设的岛屿,进行存量规划,完善交通及公共服务,注重建设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