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验收

26.11.2015  11:37

从11月24日召开的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现场会获悉,浙江、江西两省按时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并通过了国家验收。

根据国务院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10月19日-11月12日,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组成验收工作组,先后对浙江、江西两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验收。经过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取5个试点县现场查验打分、开展职工满意度座谈等方式综合评估测算,浙江省验收总得分为96.1分,江西省验收总得分为98.8分。

验收结果显示,两省国有林场改革成效显著。一是坚持了生态公益改革方向。浙江、江西两省514个国有林场优化整合为264个事业性质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国有林场的由改革前的55%提高到改革后的89%。二是有效理顺了管理体制。浙江79个事业性国有林场核定了2428个编制,江西185个事业性林场核定了7374个编制,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林场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得到有效优化。三是民生保障全面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达到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基本养老和基本年医疗参保率均达到100%,妥善安置富余职工4.56万人,职工满意度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四是创新了发展机制。初步建立了购买社会服务和管理绩效考核等机制。五是完善了支持政策。出台了关于职工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和编制核定等7项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

验收结果通报称,浙江、江西两省的改革经验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有力借鉴:首先,坚持地方政府的改革主体责任。省委、省政府将国有林场改革列入主要议事日程,高位组织推动,采取政府发文、制订年度计划、签署目标责任状、建立考核机制等办法,明确市县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考核督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其次,坚持作为林业部门的头等大事来抓。林业厅举全厅之力推动改革,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厅长亲自抓改革、主管厅领导具体抓改革、全体厅领导挂片包干督导改革,通过强化方案编制审批、动员宣传、检查督导、评估验收和整改落实的重点举措,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最后,坚持部门联动合力推动。林业厅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有关厅直部门,得到了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改革合力,出台了一系列改革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011年,国务院确定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7个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特别是2013年8月5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批复以来,七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除浙江、江西外,甘肃也已总体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湖南、河北、山东基本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正在或即将组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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