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全国首创“1+3+N”清单体系

02.08.2015  09:41
7月31日,江门市政府向社会全面公布江门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共涉及事项81937项。同时公布的还有“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三份清单与“权责清单”一起建立“1+3”清单管理机制。

7月31日上午,江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公布江门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共涉及事项81937项。同时公布的还有“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三份清单与“权责清单”一起建立“1+3”清单管理机制,使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间、层级间的权责关系更加明确。群众和企业可上网查询清单事项,全程监督政府履职。

江门此番公布的“1+3”清单主要包括市、县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关乎企业投资经营管理的三份清单,共涉及市、县两级政府386个单位97571项事项。其中,“权责清单”规范的是市、县两级386个部门单位的行政职权总和,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共11类行政职权。

江门市编办主任林贤进介绍,该市市、县两级各部门按行政职权类别,对本部门的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厘清职权数量、名称、分类、行使部门、法律依据、权属划分、权属说明等,最终形成本部门行政职权清单目录。“经过清理,市、县两级共保留行政职权81937项,明确了市、县两级部门间、层级间的权责关系;同时,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可以实施,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

除了厘清政府各级部门的权责边界外,同时公布的负面清单、审批清单、监管清单则分别对应企业投资经营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建立起全链条、全流程、全行业“三单”管理模式。据介绍,经过清理,江门市、县两级共有负面清单5696项,审批清单为4434项,监管清单为5504项。其中,“负面清单”体现“法无禁止则可为”,明确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的行业、项目和活动:“审批清单”体现“凡准入必先告知”,告知需经过许可方可进入的准入事项和准入条件:“监管清单”体现“法定职责必须为”、“凡进必受监管”,公开政府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监管的主体、内容、标准和措施等。

“1+3”清单全面公布后,该市386个清单编制单位可通过对内管理系统对各自的每一清单事项进行填报、导入、导出和比对修改,实时动态申请、审核、调整清单事项。而群众和企业则可通过对外公示系统,上网任意查询清单事项,全程监督政府履职。

据介绍,江门提出、编制、实施“1+3+N”开放型清单体系在全省、全国是首创,“1”是“母单”,“3”是“子单”,但“子单”是开放型的,并不局限性于“3”,今后编制实施的有关清单“N”,还将不断丰富完善这一体系。

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表示,该市通过建立“1+3+N”特色清单管理机制,摸清政府职权家底,明确权责关系,厘清权力边界,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彻底,进一步营造利于创业、创新、创优、便民、便企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审批或监督事项已随清单向社会公布,看看每月、每年政府审批和监管的事项究竟如何落实,用了多长时间,耗了多少人事,是哪一级批的,又是如何监管的,以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效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