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初创企业招人可获最高3万元补贴

19.08.2015  23:54
江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从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扶持机制和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为江门市的就业创业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近日,江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从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扶持机制和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为江门市的就业创业工作明确了目标和任务。根据《意见》,2015-2018年,江门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平均每年需增长10%以上。

创业培训课程将成学生“必修课

意见》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数量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在2015-2018年期间,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户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2015-2017年期间,全市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累计增长比例不低于30%.

为实现该目标,《意见》要求各部门从提升创业意识和技能、改善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升创业扶持机制和服务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五大方面着手。其中,在提升创业意识和技能方面,《意见》提出,市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学校需开设SYB创业培训班或设置其他创业课程,并将该类别课程纳入为学生必修课或与毕业学分挂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创业学院。

在改善创业环境上,《意见》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要求实行“同城通办”服务模式,破除企业登记注册的管辖区域限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使初创企业申请者可自主选择区域内任一登记机关申请适用登记注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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