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四年内选拔培养50名宣传思想文化“大咖”

13.07.2017  14:04

  12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江门将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开展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江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出台,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计划到2020年选拔培养出50名宣传思想文化拔尖人才。

   每两年选拔一次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市出台的系列人才培养的文件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江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江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成立了江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即将实施的《办法》就是对该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的细化。

  《办法》提出,要在全市社科理论研究、新闻传媒、文化艺术、文化经营和科技、非遗传承等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选拔培养一批有精湛的专业造诣和较大影响力的拔尖人才,以此推动江门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内部形成与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有关培养工程和江门市人才强市工作相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为江门建设文化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据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将分批进行。具体从2017年开始,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批25名,到2020年选拔培养50名宣传思想文化拔尖人才。

  此外,根据《方案》要求,江门将对选拔出的拔尖人才培养对象,依靠多种方式进行培养。如选送参加国家重点院校进修或培训,组织参加宣传文化专题考察、专题研讨、创作采风等活动,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或重点项目,为重大课题研究、作品创作与出版、重要演出活动、个人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等提供便利。

   对象涵盖五个领域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拔尖人才”的选拔范围和条件做了详细规定。其中选拔范围要求在江门市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非遗传承人放宽到55周岁),并且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

  选拔对象则涵盖了五个领域,分别是社科理论类、传媒领域类、文化艺术类、非遗传承类、文化经营和科技类,“办法”对参选人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如,社科理论类的人才,要求其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三等奖(含)以上奖项2次等。传媒领域类的人才,要求在新闻传播领域成绩突出、具有较大知名度、有新闻中级以上职称,同时个人新闻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广东省新闻奖一等奖1次以上,或获广东省新闻奖二等奖以上两次,或获江门市级新闻奖一等奖以上2次等。文化艺术类的人才,要求必须是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协会会员。非遗传承类的人才,对年龄放宽至55周岁,并且必须是市级以上(含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文化经营和科技类的人才,要求有上规模的文化创意团队,对文化“走出去”做出积极贡献等。

  据介绍,此次江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的选拔,主要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无工作单位的可自荐报名或由相关行业协会推荐。被推荐人或申报人需要填写《江门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申报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编辑: 梁文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