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市政府实施“大民政”工作的成效及启示

05.01.2016  00:24

  为适应“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民生服务管理水平,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和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7月,江门市委、市政府站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大民政”的工作理念,并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江门市“大民政”工作方案》及其“四个体系、两个项目”的子方案。两年来,江门市委市政府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支持“大民政”,动员社会力量服务“大民政”,加大投入,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守住民生底线;抓住重点,构建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整合资源,改进和拓展社区建设与服务;加强扶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升能力,加强“大民政”信息化建设;以强有力措施全方位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了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了全市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实惠感”明显。

  一、实施“大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方案主要内容:建立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幅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体系,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建设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的社会管理水平;建设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建设项目,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实施“大民政”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等。

  (二)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和有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进全市“大民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方案》的六个主要内容下设六个专责小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福利救助政策的衔接,打破城乡二元政策界限,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布局、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促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大民政”保障格局的形成。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财政向“大民政”倾斜,建立健全民间资本、慈善捐赠、社会互助等多渠道的筹资机制,确保“大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把群众最关心、涉及面最广的问题解决好。

  二、实施“大民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1、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大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2015年10月,全市低保对象29071户(60903人),1至10月发放低保资金16234.91万元,超过2014年全年发放总额。2015年,贯彻落实“东提西进、同城共融”战略,全市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550元。东部“三区一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50元;西部三市的低保标准提高到420元。二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全市五保户7555人,集中供养人平达到8450元/年,分散供养人平达到8069元/年。三是全市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镇(街)级全覆盖。各市、区完成医疗救助办法的修订,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实行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比例从2013年的人均60%提高到70%以上。2015年1至10月全市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265.02万元,超过2014年全年支出总额,救助4.35万人次。四是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2015年1至8月全市临时救助财政资金支出181.2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37人次。五是建立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六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2014年支出补助866.74万元,2015年1至9月全市累计支出补助667.9万元。

  2、养老助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养老床位迅速增长。现已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43家,同比增加了8家;养老床位19747张,同比增加了9781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7家,同比增加了8家,养老床位3312张,同比增加了1539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9.3张,同比增加了13.4张。2013年以来新增民办养老机构8家,核拨新增床位补助和运营补助300余万元。另有在建(含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项目9个。二是居家养老网络不断完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全市建成县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7个(含省级示范中心2个)、省级“幸福计划”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4个,新建镇(街)日间照料服务场所40个、农村幸福院103个。城乡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市(区)、镇(街)、村(居)三级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三是养老服务模式改革创新。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借助全市首届“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各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社会捐赠投入2870多万元用于养老服务领域,最终有35个养老项目由22家社工机构成功中标;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开发养老和助残信息管理系统,蓬江、江海两区先行开展实施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网格化试点。探索建立“平安通”服务平台,逐步为有需要的老人安装平安钟,提供信息指引、紧急救援等服务。四是医养融合稳步发展。江门市统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资源有机融合,目前全市已有37家定点医疗机构经批准开展家庭病床服务,4家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区,34家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设置护理康复床位1253张,人社、卫计部门已出台规范家庭病床、老年病科相关制度。探索推广家庭医生诊所,已建立试点8家。已批准设置护理院3所,共规划床位403张。探索组建包括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医生等人员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及用药指导、就医预约登记、转介转诊、基本医疗等一体化服务。目前,江门市试点地区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04个,签约户数为11190户,建立家庭健康档案102729份,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服务53426人次;目前共建家庭病床19581张;每个服务团队会根据病人的病情每周上门3-5天,平均每位医务人员服务8-10位病人。五是“四居工程”零距离服务残疾人。通过购买服务,整合医疗、社工等资源,建立城乡残疾人居家服务网络。2014~2015年,全市投入资金近1400万元,为5000多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居家养护、居家职业训练、居家无障碍改造服务。全市现有社区康园中心56家,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街道和中心镇,其中有16家引入了社工机构营运管理,为全市近1000名成年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技能培训、庇护劳动、康复训练和文体康乐等综合性社区服务。六是养老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全市组织458人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同比增加153人;持证上岗率超过82%,同比增长超过33%。全市已开设与老人服务专业相关的学校有7所,涉及护理、康复技术等10个专业。

  (二)社会管理水平快速提升。

  1、社会组织发展活跃。目前,江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3741个,2014年来新增1206个,增长率高达32%。其中民办社工机构87家。一是加快提高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对外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目前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已达189家。二是大力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政局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在新会、台山、开平、鹤山和恩平等市(区)相继开展留守儿童社会工作试点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2、基层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创新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2014年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为试点,探索开展社区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初步经验。将社区的人口状况(包括户数、人数、妇女、儿童、老人等基础数据)、服务对象(重点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公共设施状况、物业管理、地理信息等信息数据,纳入社区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全方位、动态的社区信息采集,实现社区治理数字化、精细化、科学化和长效化的管理模式。2015年试点扩至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市。二是推进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共建有27个家庭服务中心,覆盖全市100%的街道。中心以居家养老、残疾人居家养护、社区照料、社区教育、社区康复、社区互助等为重点,有效整合了社区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义工”联动的服务模式,为有需要的个人、机构、家庭、社区提供专业的特色社会服务,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减轻了社区工作人员负担,推动了本地社工机构的发展。三是社区(村)公共服务站全覆盖。全市1320个社区(村)建立公共服务站,实现100%社区(村)建立公共服务站。公共服务站坚持“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提供涉及民政、社保、农业等多个政府部门的103项服务,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3、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已设置城乡社区社工岗位871个。2015年底全市共有持证社工1573人,是2012年的近7倍。

  (三)政府职能加快转移。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力度。按照“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的原则,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一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014年全市各级共安排资金近2亿元,购买政府服务项目416项,安排资金和购买项目的数量均为历年之最。其中,市本级购买项目100项,同比增长78%;安排资金4602万元,同比增长32%。201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对外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20项,金额5710.41万元,比上年增长24%。

  2、加强管理,提高绩效。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规范购买采购程序。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门政府采购网增设运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电子采购平台,并印发了《江门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指南(2014版)》,在公开、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简化自行采购程序。创新购买服务项目,引进社工进入信访、留守儿童、军休干部等服务工作领域。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估工作计划,引入第三方评价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水平。

  (四)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1、开展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网格化试点工作。制定《江门市养老助残服务网格化方案》,完成养老助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期)开发设计工作。蓬江、江海基本完成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网格化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全区推广。

  2、推进社区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试点工作。试点社区通过信息采集,实现社区治理数字化、动态化的管理模式,为居民提供民意反馈、便民信息查询等服务。其中,蓬江区良化社区、育德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育德社区的“5A智慧型社区”荣获“全国社区社会建设自主创新百花奖”金奖。

  3、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启用。完成市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第一期建设并投入使用,各市、区正在完善民政社会救助业务数据录入,逐步建立覆盖各部门、有效管理和共享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的数据库。

  三、实施“大民政”工作的启示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也先后在不同会议、场合强调:要大力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江门市委、市政府站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战略高度,通过实施“大民政”工作全面提升民生服务管理水平,并逐步形成了多个比较有力的“必须的”服务体系,成效是显著的,启示是深刻的,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一)实施“大民政”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管是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社会管理水平的社区服务体系,还是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建设项目,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都是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的重要内容。这些建设,原来既是江门市社会管理的短板,也是社会热点难点,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实施“大民政”工作不但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还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服务体系,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政府职能转移顺利推进,为加强社会建设形成了新的、充满生机活力的体制机制。

  (二)实施“大民政”工作是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当前必须解决的短板问题,也是确保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二个率先”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建设好社区、搞好社区服务,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不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提高城市品位和农村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同时,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协同党委政府参与社会治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必由之路。这几方面的问题是否解决好?解决得怎么样?是衡量各级党委政府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会不会搞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经过二年多的努力,江门市以实施“大民政”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了与民生相关的各项民政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群众获得实惠,“大民政”对推动社会治理迈进纵深区域并显示出应有的作用和明显的实效。

  (三)实施“大民政”工作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体现。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实行宏观经济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  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点多面广线长的民政工作,大部分属于社会政策范畴,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社会治理密切关联、与党委政府形象紧密相连,江门市委、市政府制定并强有力实施《江门市“大民政”工作方案》,市委书记毛荣楷多次深入调研,为“大民政”工作把脉诊断,开出“药方”,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用“大爱之心”“大思路”和“大协作”,全力推动“大民政”均衡发展和全面覆盖,无疑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有益尝试和重要体现。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历史欠账多,社会建设多方面成为短板的情况下,江门市推出“大民政”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印发了《江门市建立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六个加强社会建设系列文件,切实加大投入,并组成市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责小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直至取得实效。这种思路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