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政府发文要求深化信息公开市直部门或将晒“三公”

17.06.2014  14:33
摘要:江门市政府日前发文对全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部署,要求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区四市2014年起要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市直部门要在预决算公开基础上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

        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江门市政府日前发文对全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部署,要求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三区四市2014年起要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市直部门要在预决算公开基础上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

        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

        依照市政府通过的《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江门三区四市从2014年起要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和统一公开时间。政府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级科目(涉密部门和内容除外),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公开明细,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级预算信息要在同级人大通过政府预算草案的第2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各级决算信息要在同级人大批复决算的第20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开。

        而市直部门预算单位(除涉密部门外)今年重点是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在此基础上,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加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对于财政专项资金,江门市将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开申报指南、分配程序和方式、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信息。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今年则要试行部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

        探索新媒体发布、新闻发布会制度

        市政府文件中也对江门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4方面政府信息工作予以部署。其中在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江门市今年要在12月31日前公布第一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年内公开市县两级政府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通过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和“告知承诺”机制。

        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文件对高校、医院、安监、食药监等领域提出了详细要求:江门高校要在2014年实施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及时详细公开预决算信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向社会公开财政投入、患者次均费用等信息;在2013年实现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的基础上,实现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正文部分全文公开;探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月度新闻通气会、季度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

        江门市政府表示,江门各级政府网站要在今年拓展互动功能,探索以官网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观察]

        信息公开提倡多年效果欠佳

        江门市1999年正式提出政务公开制度并制定了实施方案,10年之后的2009年,江门市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09]49号)》,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推进与监督,同年江门市还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从近年江门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看,江门信息发布量不大,以2013年为例,江门7个县级政府和43个市直单位合计公开信息约67179条,同年广州是67.1万条、佛山是20.7万条,佛山市仅顺德区就有6.9万条,超过了江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政府部门每年必须发布信息公开年报,江门市直部门2013年按时公布的不到一半,到年底仍有6个单位不公布;2014年虽经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督促,江门全市也有6个县级政府与市直部门未按时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