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材料的公示

28.01.2016  16:28

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督导验收办法》的规定,现将江门市拟进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共7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用真实身份致电(或传真、电子邮件)020-37626849; [email protected] 。个人来电、来件请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1月28日             

江门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自评报告.doc

江门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自评说明.doc

江门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备查资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