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成省“小微双创”综改试点市
江门市申报“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日前获省政府批复同意,这意味着江门作为我省唯一的“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又成为我省唯一的“小微双创”综改试点市。
上述批复作出后,省编办、发改委、经信委等18个省有关单位将对江门市组建全国小微企业双创城市联盟、与深圳市在省内开展双创合作、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等12项具体事项给予积极支持。
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指出,江门要抓紧建立“小微双创”产业群、集聚区和示范点,力争3年内实现小微企业就业目标、创业目标、创新目标“三大突破”。江门市长邓伟根表示,江门已将“小微双创”作为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全力打造全国“小微双创”之都也是江门在珠西建设另一个“深圳”的突破点与重要抓手。
今年5月,江门以第一名的成绩成为全国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之一。为加快推进“小微双创”工作,江门制定推出“雏鹰计划”以及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1+15”、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2个名录库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力求打造以“江门特色、广东标杆、全国示范、国际平台”为内涵的全国“小微双创”之都。
■涉及综合改革的12项具体事项
1.组建全国小微企业双创城市联盟
2.与深圳市在省内开展双创合作
3.科技型小微企业标准建设
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5.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建设
6.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
7.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8.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9.在放宽小微企业投资准入方面进行探索
10.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新招用大学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1.建立小微企业统计指数
12.与省国资委在江门开展双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