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消防全面完善“绿色通道”打造红门“舰队”

25.08.2014  16:13

      根据《关于建立江门市公安消防官兵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扬“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筑牢警民关系,切实保障广大官兵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8月24日下午,江门消防新会大队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制定《新会区公安消防官兵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方案》。

 

      为使全区公安消防官兵因公务负伤能得到及时、快速、有效地救治,区医疗机构“绿色通道”面向全区公安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需要抢救的实施优先紧急救治,实行“先救治,后办手续”的救治原则优先安排抢救治疗等优待政策。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保持“绿色通道”的通畅;定点医院负责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按“绿色通道”要求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工作。公安消防部门遇有情况,向定点医院发出“绿色通道”启动指令,并报告同级卫生计生部门;第一时间运送伤员就进抢救;了解掌握伤员救治情况,及时落实后续手续。

 

      建立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为消防官兵的切身利益提供坚实的保障,使广大消防官兵得到更加完善和便捷的服务;增强了消防大队与卫计部门的紧密沟通和协调合作,不断完善“绿色通道”的建设机制,提高紧急救治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