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阳光检务让检察工作更亲民

14.07.2014  14:09

  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工作的规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一步拓宽阳光检务范围、丰富阳光检务形式、健全阳光检务机制,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广泛宣传检察职能  

  为强化阳光检务效果,蓬江区检察院积极深入基层,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宣传、介绍工作经验、在媒体登载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宣传案例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职能,使群众更深入更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如在今年年初,该院预防科联合各派驻镇街检察室在辖区内各村、社区的人流密集地方设置“阳光检务”宣传栏,并张贴该院编印的“阳光检务”宣传海报,切实强化阳光检务效果。截至今年6月底,该院已编印“阳光检务”宣传海报两期,宣传覆盖辖区内56个村84个社区。 

  此外,针对聘请的第一届“阳光检务”联络员聘期已满,蓬江区检察院还及时调整联络员队伍,特面对9个镇街选聘了45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社会热心人士作为新一届“阳光检务”联络员,联络员身份覆盖人大、政协、企业、社区、农村等多个范畴,保障法律监督触角广泛延伸。       

   拓宽沟通联系渠道  

  为创新与社会联系的内容和形式,蓬江区检察院每月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阳光检务”联络员等发送《蓬江检察快讯》两期,及时反映该院及派驻镇街检察室的工作重点和亮点、重大工作部署等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使社会各界更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最新动态。该院还出台《蓬江检察快讯工作规定》,规范快讯的内容、发送对象、发送时间及职责要求等,保障该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工作中,蓬江区检察院还将阳光检务延伸至执法办案过程。该院广泛开展检察干警下基层办案活动,要求干警在审查刑事案件中通过到案发现场复核证据,多走进基层,多走近群众,依靠群众查明案件真相,同时通过履职,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亲和力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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