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警方“3+2”专项整治主办涉跨省诈骗团伙案件18起

05.05.2015  19:09

  广东新闻网江门4月28日电  (建群 宇军)江门市公安局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江门警方深入推进“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逮捕起诉涉诈骗嫌疑人24人、主办涉跨省诈骗团伙案件18起。

  据介绍,今年以来江门市警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其中“3”为根据省厅部署统一开展打击涉毒、涉黑恶、涉盗抢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为结合江门市治安实际自主部署开展的打击涉非法集资、涉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江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蓝华任组长的“3+2”专项行动专责领导小组,并从刑警、缉毒、经侦、指挥中心等10个部门抽调警力77人成立了“打击办”和5个专项打击专业队,统筹部署、协调及督导全市的打击整治。

  在涉诈骗专项行动中,江门警方侦破李某龙、李某珠系列诈骗案。2014年9月,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陆续接到多名事主报案称:在市区某酒吧消费后,过了数天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现金被人支取,涉案金额较大。

  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对该案开展侦查。办案民警经分析认为酒吧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于是暗中对该酒吧的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经排摸,办案民警发现当月辞工的多名电白籍男子有重大嫌疑。2015年3月18日,办案民警在广州市番禺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龙(男,20岁)、李某珠(男,23岁,均为茂名市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龙、李某珠供认:2014年9月,2人在网上购买了用于读取银行卡信息的电子设备,随后进入江门市区某酒吧做服务生,趁顾客使用银行卡消费时用读卡器复制顾客银行卡信息,并窥视获取银行卡的密码,利用复制的银行卡到自动柜员机提款。此外,该2人还供认了使用上述手段在外省市实施诈骗作案多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审中。

  据悉,今年1至3月份,江门市共发生刑事警情5650起,同比下降12.9%,盗抢警情同比下降16.8%,其中抢劫、盗窃机动车的警情同比分别下降43.1%、33.9%;全市共逮捕693人,与去年同比上升6.8%,共抓获涉“3+2”案件逃犯95名,取得了较好打击和防控成果。在全省警方“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第一季度点评会上,江门市在21个地级市中取得了第七名的好成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