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14.01.2016  17:46


江门: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院长授课,上门培训,点对点,点对面;市长出庭,应诉督促,司法建议……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出的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声组合拳,既有“柔术”又有“硬招”,精准发力,力求实效,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从“鲜为人见”变得“屡见不鲜”。

 

      触动很大 改变立竿见影

 

      “如果再有市政府作被告的案件,我一定亲自出庭。”2015年12月1日,江门市市长邓伟根握住前来授课的江门中院院长叶柳东的手说道,“这样的讲座很及时、很解渴。”

 

      应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讲授行政诉讼法的叶柳东,还没来得及收拾课件,与会领导们就围拢过来,生怕错过好机会,一连串的问题,差点让他招架不住。

 

      “没想到,常务会上领导们热情这么高,有点出乎我的预料。”叶柳东会后坦言,“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划出了硬杠杠,行政机关感受到了压力。”

 

      2013年至2015年,江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054件,较前一个3年3870件增长了4.8%,其中以县、市级政府为被告的多达81件。

 

      为应对激增的行政案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带来的压力,江门市政府主动出击,邀请江门中院院长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就新行政诉讼法相关问题作专题讲座,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法制局局长、信访局局长、监察局局长等共40人出席讲座。

 

      讲座中,叶柳东除了对行政诉讼法中新修订的具体条款进行讲解外,还把更多时间放在“如何转变观念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上。

 

      “要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出庭效果差的问题,首先得从转变观念入手。”叶柳东说。

 

      据统计,2012年以前江门市两级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零,2013年为3.38%,2014年为13.93%,与兄弟法院相比差距较大,“告官不见官”现象严重。其次,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案件中“出庭不出声、坐庭走过场”等“陪坐”问题也较为突出。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仅‘告官能见官’,还能促使行政首长既出庭、又出声、出效果,有利于及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提高社会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叶柳东用“三个有利于”阐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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