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严把 “三道关”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江门财政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严把财政资金“入门关”、“问效关”和“问责关”上狠下功夫,逐步构建起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并取得较好效果。
一、严把“入门关”。 切实做好绩效目标评审,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培训指导。每年组织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绩效目标设定进行详细讲解,指导各项目单位规范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二是逐年扩大目标评审范围和金额。江门市本级纳入评审范围的项目从2008年3个增加到2016年174个,涉及财政资金从612万元增加到13.09亿元,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范围和金额呈跨越式发展。三是不断探索形式多样的评价方式。广泛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单位自评、财政部门评价、人大财经专家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等多形式的评价方式,促使绩效目标结果更为科学合理。
二、严把“问效关”。积极探索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项目自评复审工作。不断扩大项目评审范围,评审项目宗数和总金额大幅增加,其中, 2015年绩效自评复审较2014年度项目复审宗数和总金额分别增长了188.09%、333.40%。二是联合市人大财经工委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16年,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大财经工委,对2015年度8个项目4609万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范围涉及48家资金使用或监管的基层单位。三是全面开展绩效跟踪评价。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方式,着重通过对日常项目、重点项目和跨年度项目等三大类别项目进行绩效追踪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支出过程中支出进度缓慢和偏离绩效目标的行为。2016年,通过对46个日常项目、3个重点项目、2个跨年度跟踪项目的绩效跟踪评价,为推动项目单位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严把“问责关”。注重并积极推动实现“评价结果有运用”,一是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倒逼各单位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相结合,组织第三方专家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超过60分原则方可予以安排资金。三是将重点评价结果在年中的市人大常委会上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需接受市人大代表的询问,进一步强化市人大对财政绩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