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温补贴下月起发放 每人每月150元

29.05.2015  13:54

  广州日报讯(记者黄子宁 通讯员人社宣)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下月起,江门将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开始发放今年的高温补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是每人每天6.9元。此外,江门劳动监察部门将适时对企业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期间,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外,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此外,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值得注意的是,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