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年起污染源环境监管 采用随机抽查制

26.12.2015  13:22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制定了《东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实行随机抽查制度。

方案》要求,抽查实行“双随机”制度,即被抽查企业名单采用随机抽查软件抽出;环境监察人员也由环保部门根据监管任务随机选派。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随机抽查名单和随机选派的环境监察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环保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每季度抽查不少于30%。此外,环保部门要及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