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污水厂作假案后续:警方已刑事立案侦查

13.10.2015  00:28

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等多种违法行为,近日被国家环保部通报,引起广泛关注。今日,东莞市环保局就此事通报称,东莞市政府已成立专责小组,对东莞三洲公司和在线监控运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对第三方运营商监控失职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东莞市环保局已派员对涉案企业进行驻厂监管,且对全市36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源于内部员工举报

长安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违法行为如此隐蔽,为何惊动了环保部?南都记者昨日通过知情人士获悉,此事源于该厂内部员工的举报。东莞市环保局的通报中,也提及这是“根据举报线索”。

通报显示,2015年8月11、12日,国家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检查组在东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陪同下,对东莞市长安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洲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厂涉嫌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偷放自来水稀释水样等违法行为。

此事引起了东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徐建华书记、袁宝成市长、鲁修禄副市长均迅速作出批示和明确的工作指示,徐建华书记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召开会议,成立了由鲁修禄副市长任组长的专责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向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表明东莞市的态度和决心。

东莞市环保局通报称,事件发生后,该局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第一时间查找问题根源,厘清各方责任,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第一时间对东莞三洲公司和在线监控运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第一时间将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通过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处理。

处置:

行政处罚10万元+刑事立案侦查

东莞市环保局通报称,对东莞三洲公司涉嫌用自来水稀释排污口污染物逃避监管违法行为,市环保局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并已于8月底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东莞三洲公司罚款10万元。在该案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东莞三洲公司对环保部门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并就出水取样点、涉嫌用软管接通自来水稀释出水水质等问题提出听证和申辩,对此,市环保局已于9月24日召开听证会,将严肃依法公正处理,同时认为东莞三洲公司如对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间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权利。

事件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东莞三洲公司涉嫌存在虚报污水处理量骗取财政资金的刑事犯罪行为。对此,市环保局已于8月13日将有关犯罪线索整理完毕并书面移送东莞市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从8月13日起,市环保局派员对东莞三洲公司进行驻厂监管,直至该公司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为止。同时,从8月17日开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周对东莞三洲公司进行两次突击取样监测,持续时间1个月,严密监控该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其间共对该司开展了10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司的PH值、总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达标排放。

第三方运营商监控失职也被立案调查

通报称,事发后也对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商进行了约谈和扣减运营费等处理。

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商(东莞德林环保有限公司和杭州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存在日常维护台帐不完善、在线监控设备屏幕损坏没有及时更换和在线监控系统技术参数没有按规范标定等问题,市环保局已按照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第三方运营商进行约谈,要求第三方运营单位加强管理,并扣减了该运营商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的运营费。同时,对第三方运营商严重失职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严肃依法处理。

全市范围检查污水处理厂和监控企业

事情发生后,东莞市委、市政府要求环保局牵头草拟了《东莞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以专责小组的名义印发,采取企业自查、全面核查、联合抽查等3种方式,于8月18日—9月14日对全市36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了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

另自8月17日开始,东莞市环保局组织10个工作组,对全市384家在线监控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2家在线监控第三方运营商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进行逐一核查,集中整治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