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1日全面使用国V汽油 新标准分92号、95号和98号

28.06.2014  20:03

  新快报讯 记者刘正旭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发布通报称,广州市从7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根据市经贸委、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关于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的通告》(穗经贸〔2014〕7号,简称“《通告》”),从7月1日零时起,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油品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应全面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汽油。

  《通告》规定,广州市销售的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是指符合国家标准GB17930-2013《车用汽油》中规定的第五阶段技术要求的车用汽油,包括研究法辛烷值分别为92号、95号和98号三个牌号,全年蒸汽压要求为45-60kPa。

  《通告》要求,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国Ⅴ标准车用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格式为“牌号+汽油+(Ⅴ)”。6月30日前已置换并销售的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其零售价格仍按照粤Ⅳ标准车用汽油零售价格执行,从7月1日开始,国Ⅴ标准车用汽油的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油品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油品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通告》要求市经贸、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国Ⅴ标准车用汽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新旧标准对比

  ●环保

  国Ⅴ标准汽油与粤Ⅳ标准汽油相比,主要收紧了以下有害物质指标:一是硫含量由50mg/kg降低为10mg/kg,二是锰含量由0.008g/L降低为0.002g/L,三是烯烃含量由25%降低为24%。

  收紧上述三项指标,一方面可以直接减少相关有害物质的排放,另一方面可以在整体上减少在用车的污染物排放。有关研究表明,与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汽油相比,车辆使用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可以减少约15%的污染物排放。

  ●标号

  国Ⅴ标准汽油与粤Ⅳ标准汽油相比,对油品牌号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90号、93号和97号调整为89号、92号和95号,新增加了98号汽油。广州市供应92号、95号和98号三个牌号的车用汽油。

  根据有关权威机构研究测试结果,以及北京、上海等市实际使用情况,原使用93号汽油的车辆使用92号汽油,原使用97号汽油的车辆使用95号汽油,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车辆的油耗、动力性等不会产生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