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本月起整治汽车市场重点打击未换骗收等行为

10.08.2015  19:41

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刘墨)日前,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官网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从本月到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霸王条款等5项违法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消费投诉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查处以下五种违法行为:

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 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作虚假表示等。

商业贿赂行为。 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 在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以及装饰装潢中,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等。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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