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鸣喇叭惊吓 老汉四天烧两辆车

13.03.2015  01:45

  选择与曾吓到他相似的小汽车,一审被判缓刑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李惠娟报道 江门恩平一老汉因为被小汽车急刹车及鸣喇叭惊吓,萌生了放火烧车泄愤的念头,在去年1月先后两次放火烧毁两辆小汽车,造成损失16万多元。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恩平法院对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1月14日,恩平公安局接到被害人郑某报警,停放的一辆小汽车凌晨突然起火烧毁,怀疑是被人蓄意放火的。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经侦查发现一名60岁的退休老人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7日晚上9时,警方进行伏击侦查。晚上11时,110接报,一辆停放在腾飞路五巷的本田雅阁小汽车突然起火,侦查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发现梁某正骑自行车沿新平北路向车站方向逃跑,民警马上将其抓获。

  庭上,被告人梁某承认了是他放火烧毁两辆小汽车的。2014年1月初,梁某在骑车时受到小汽车急刹车及鸣喇叭的惊吓,心生怨恨。2014年1月14日零时,梁某经过新园路时,看见停在路边的一辆日产天籁小汽车,与曾吓到他的小汽车很相似,于是萌生了放火烧车泄愤的念头。同月17日晚上11时,梁某在腾飞路看见一辆本田雅阁小汽车,与另一辆曾吓到他的小汽车也很相似,于是又用同样方式点燃小汽车后逃离现场。恩平法院经审理认定,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梁某有悔罪表现且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