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深圳:促销前价格22.8元 促销价变28元
■沃尔玛深圳洪湖店。新华社发
●沃尔玛深圳十多家分店被认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沃尔玛称价格管理“零差错”非易事
据新华社电 最近的法院判决和执法结果显示:2011年因价格欺诈被国家发改委处罚的沃尔玛超市,2012年以来又有多家门店因价格欺诈被当地执法部门查处。
专家认为,价格欺诈屡禁不止的主因是违法成本低和监管不到位。
深圳、中山店被发现价格欺诈行为
今年7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沃尔玛深圳3家分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判决书显示:这3家分店于2012年9月20日到10月10日开展促销活动,消费者麦某等人在促销期间购买了价格28元的一瓶睡眠面膜,但麦某发现,该产品在促销前仅22.8元。
最终,法院认定沃尔玛在涉案促销活动期间提高商品价格再进行“买赠”,给消费者造成了涉案商品优惠的假象,行为已经构成价格欺诈,判定其赔偿麦某损失28元。
今年6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沃尔玛旗下的家乡人连锁深圳公司价格欺诈。消费者陈某诉称,家乡人公司于2012年5月3日至16日期间开展了优惠促销活动,陈某在促销期间购买了价格为29.8元的一件产品,该产品促销活动前售价为26.8元。
此外,家乡人公司还涉嫌不履行价格承诺。消费者在起诉书中称,家乡人于2012年5月17日至6月1日开展“满25元减5元”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购买价格为28.8元,但并未减去5元。
行政机关也发现了沃尔玛的价格欺诈行为。今年3月,广东省物价局认定沃尔玛中山店等6家深圳分店在2012年两次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沃尔玛回应:价格管理“零差错”并非易事
2012年以来,湛江、汕头、惠州、韶关、茂名、佛山、东莞等地20多家沃尔玛分店被查出在进行促销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每家店被行政部门罚款5万到10万元不等。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据媒体报道,2014年以来,辽宁锦州和安徽六安的沃尔玛门店都曾经因价格欺诈,被当地执法部门重罚。
“我们对于这些发生在2012年的促销不规范问题表示歉意。”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回应称,为减少不规范问题的发生,门店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价格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沃尔玛方面表示,“零差错”对一个有着约400家门店、9万名员工的公司来说并非易事。沃尔玛全国门店2013年接受的政府检查次数约是2011年的3倍,由促销价格不规范引起的例外情况和政府检查引起的罚款金额均呈显著下降趋势,这是上述更严格的公司流程执行到位的结果,未来会不断持续改进,确保最大程度保证价格的准确性。
违法成本低和监管不到位是价格欺诈泛滥主因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剑波说,超市在价格标签上玩点手段很简单,也很隐蔽,消费者一般很难发现,就算发现,也很难为几块钱的事情再跑去找超市理论,更不用说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换言之,超市在价格违法方面基本上是“零成本”。
朱剑波说,超市最坏的打算是被行政处罚。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执法部门对于违法超市的处罚往往按照最低限,更是让商家有恃无恐。
广东省工商系统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打击价格欺诈主要依靠消费者投诉,“有了投诉,我们就去商家调查取证;没有投诉,我们不好天天检查,那样人家没有办法做生意了。”
针对这些问题,朱剑波建议,物价、工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不仅要没收所得,还要进行严惩;若屡教不改,应责令其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陈书伟则认为,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创造条件鼓励消费者维权,比如加大对有效投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