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回应村民“集资送礼”修路 称钱分文未动

17.10.2014  20:12

  中新网周口10月17日电 (记者 齐永)10月17日上午,针对媒体报道的河南沈丘县老城镇李庄和朱庄村上百户居民为求修路“集资送礼”一事,沈丘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村民为修路集资的款项分文未动,均由各自群众代表保管着。而路没修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将会向群众解释。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沈丘县老城镇朱庄和李庄村的道路坑洼不平,泥泞不堪,困扰村民数十年,这条泥泞的道路除了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之外,还影响了下一代的教育,因为附近4个村庄,只有小李庄一所小学,这条路是孩子们上学的必经之路。

  报道还称,李庄和朱庄的上百户居民,等了10年的修路一直没动静,村民怀疑是本村没干部在县里当官,上面没人,就召开村民大会,集资数万元“疏通关系”。可是,集资两年了,钱也没送出去,路也没修,多次反映无人问津。

  对此,沈丘县宣传部回应称,李庄行政村朱庄自然村、李庄自然村群众自发捐资款项均由各自群众代表保管,分文未动。而路没修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将会给群众解释。据介绍,今年6月25日,老城镇政府已将李庄行政村作为扶贫村,上报到上级政府部门。此前,镇政府就李庄村修路情况已经上报过,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批。

  沈丘县交通局称,媒体报道的道路属于朱庄和李庄两个自然村之间的连接路及村内道路,不属于“村村通”项目范围。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建设指导原则的要求,“村村通”通达标准是指从县乡道路或其他主干道通往行政村学校或村室的道路,自2014年,河南省交通厅第一批33公里修路计划已下达,其中就包括李庄行政村1公里道路。河南交通运输厅提出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县符合“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的道路进行调查,并于今年5月上报了。

  该局副局长孙庆安表示,朱庄和李庄两个自然村之间的连接路不属于交通局修的范围。他称,修农村道路部门有六、七个,其中有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局等。据悉,目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已赶赴李庄和朱庄村向村民解释路没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