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沈丘警方拖欠3万元吃喝款十余年终偿还

06.07.2015  16:42

  中新网周口7月6日电(刘鹏)近日,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民警餐馆吃饭赊账3万余元,十多年时间不予偿还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当地警方6日向记者表示,(欠款)已于昨天(5日)归还于当事餐馆老板。

  “欠款已在昨天全部偿还了,我们和当事人在媒体的见证下履行了法院的判决!”6日上午,沈丘县公安局宣传科黄科长电话中向记者如是表示。

  河南当地媒体此前报道,从1999年到2003年的4年间,河南省沈丘县公安局赵德营派出所民警在一家餐馆吃喝赊账有3万多元,欠账至今的十几年间,派出所长都换了好几茬儿,但欠餐馆的钱却一直没还。

  去年(2014年)12月,餐馆老板赵明东一气之下将沈丘县公安局告上法庭。2015年4月13日,沈丘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责令沈丘县公安局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明东33250元,并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但在判决下达3个月后,沈丘县公安局依旧没有偿还欠款。报道中称,在沈丘县法院执行庭,一工作人员曾向记者表示,因为被告是公安局,不好意思将其列入黑名单,法院强制执行起来很难。

  沈丘县公安局黄科长向记者表示,针对此事,该局已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公开通报。记者检索@平安沈丘注意到,沈丘警方除向公众介绍欠款已全部偿还并向当事人致歉的消息外,同时表示,“在这件事上,我们很惭愧,希望广大网友能监督我们的举动和言行!知错即改,我们虚心接受各级媒体和网友的监督、批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