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铁牛因受贿一审被判11年

10.08.2014  22:16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原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王铁牛因受贿,近日被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其违法所得赃款116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上缴国库。

  现年60岁的王铁牛,系河南省政协原副秘书长,正厅级干部。其2000年7月由河南省建设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调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年9月担任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8年期间,王铁牛利用担任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在“红旗渠精神杯”竞赛、灌区技改、安全饮水等项目上给予下属水利部门关照,非法收受下属水利部门负责人陈少敏等人贿赂款共计103.8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2003年至2006年期间,多次非法收受河南省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克金良所送贿赂5.5万元,并给予克金良关照与帮助。2005年至2009年期间,在办理水保编制证书上给予河南鑫源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李建设帮助并非法收受李建设所送贿赂2.1万元。2010年5月,王铁牛利用担任政协河南省委员会副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河南省建筑总公司与安阳市安装工程公司经济纠纷案件中非法收受河南省建设总公司海南公司经理赵湘海贿赂10万元,并给予赵湘海帮助。

  2011年王铁牛因涉嫌受贿罪被抓获归案。(记者 李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