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回应“强拆“:系村民炒作 没人打孕妇

26.08.2014  00:42

  2014年8月18日,金山办事处翟庄居委会董庄居民魏水清的房屋被依法拆迁后,其侄子魏国友等人采用多种方式反映并发布不实消息,通过上访和网上炒作引起社会关注,向基层干部施加压力,试图逃避违建和违法责任。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强拆问题

   根据新区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6月全市开展征地拆迁安置集中行动,涉及金山办事处翟庄居委会董庄(位于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属于城市建成 区,已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192户群众房屋拆迁。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止2014年7月底已完成164户房屋拆迁,1户(魏水清)已领取补偿款,其余 27户因期望值过高,尚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董庄居民魏水清(又名魏祖清)孤寡一人,其4个侄子魏道友、魏长友、魏国友、魏国强属27 户未拆迁户,受利益驱使,他们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满违章建筑后,又将其叔父魏水清原有住房拆掉,在其宅基地(506平方米)上大肆建造违章建筑,面积达 1516平方米。这些谋求政府巨额赔偿的违法建筑,十分简陋危险,根本无法也无人入住。

  魏水清的房屋位于中心城区规划的市政道路靖宇路 上。在拆迁工作中,魏水清本人表明房屋是4个侄子联建的,拆迁事宜由4个侄子决定。随后,金山办事处多次与其4个侄子商议此事,但相互之间推诿扯皮,办事 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教育,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屋补偿款由大侄子魏道友领回分配,魏水清本人以货币形式安置。在魏道友的主持下,2013年12 月工作组对魏水清房屋进行了丈量补偿,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领取房屋补偿款58.2398万元。根据拆迁有关规定,领过补偿款7日之内房屋自行拆除。可 是,魏道友将补偿款领回之后,其余三个侄子以魏道友领取的只是其本人出资建设的部分,他们三人均没有领取补偿款为由,拒绝拆除至今。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的要求,金山办事处对拆迁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多次对魏水清的4个侄子分别做解释工作,除魏道友外,其余三个侄子在明知补偿款已如实领取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拒拆。

   2014年7月4日,金山办事处对董庄自然村已领补偿款但没有自行拆除的9户拆迁户统一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8月5日,金山办事处对应拆未拆的拆 迁户进行集中拆迁,在拆到魏水清房屋时,其家族人员以补偿款未到位为由阻挠拆迁。8月8日,金山办事处又将其4个侄子召集到办事处,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 作,但依然拒不配合。靖宇路修建因魏水清等人的房屋拆迁问题,长期难以打通,加之魏水清房屋补偿款已领取达8个月之久,8月18日金山办事处组织有关力 量,并邀请驻马店市电视台新闻组全程跟踪录像,对魏水清房屋实施集中拆迁,但早有准备的魏长友、魏国强站在房顶,以跳楼相威胁。面对这种情况,金山办事处 又不得不暂停了拆迁工作。此后,拆迁组再次实施集中拆迁时,魏长友、魏国强等人大骂并手持砖块砸掷拆迁工作人员,一名拆迁队员头部被砖块砸伤住院,办事处 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警。在魏长友、魏国强等人的煽动下,一些漫天要价、拒不拆迁的群众蜂拥而上阻挠拆迁,导致拆迁现场混乱。这时,魏猛(魏道友二儿 子)手持砖块又将维持秩序的一名拆迁队员(张杰)砸伤,目前在市中医院救治。魏猛伤人后为逃避责任,以受伤为由躺在地上,也被120急救人员送到医院。魏 国强儿媳妇袁海燕以有身孕为由,自己也躺在地上相威胁,整个过程没有一个执法队员曾接触过袁海燕,并且请120医护人员将其同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18日 下午,魏水清4个侄子家属到金山办事处哭闹并大骂两个多小时,并组织未拆迁户和亲属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因公安机关介入调查,19日魏道友托人捎信给金山办 事处主要领导要求私了此事,被办事处负责人拒绝。21日,魏国友带领家族人员到居委会协商,下午组织部分未拆迁群众去市检察院上访。22日上午,金山办事 处召集5个居民组组长、律师及已拆迁和未拆迁的群众代表各5人,对未拆迁群众提出疑问进行政策性解答;当日下午,魏国友又联系部分未拆迁群众,打条幅围堵 党政机关大门。

  二、关于群众反映安置房面积问题

  2012年,河南翰宇房地产开发 公司与金山办事处翟庄居委会董庄5个居民组达成协议,计划对董庄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宅基地面积1:1.15置换商品房。但在以往的城中村改造中,约定宅 基地面积1:1.15置换商品房的项目,不同程度出现容积率过高、违反规划建设等问题,因开发商难以兑现承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 象。

  为规范城中村改造,市政府相继下发驻政〔2013〕75号、76号文件,明确要求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居住用地 容积率不得超过3.0,建筑密度不得超过28%;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得超过4.0,建筑密度不得超过50%。按此规定,宅基地面积1:1.15置换商品房已 难以实现。同时,驻政〔2012〕86号文件规定,中心城区内因建设需要被拆迁的群众,采取集中安置的,按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居住安置。2013年 6月,金山办事处、翟庄居委会和董庄5个居民组召开群众大会,85%以上的群众同意按人均40平方米安排安置房。2013年9月3日,在金山办事处和翟庄 居委会的见证下,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董庄5个居民组签订补充协议,对该内容进行了明确。

  综上所述,魏水清的4个侄子已按照与金山办事 处的约定,由魏道友代表4人领取了房屋补偿款,但此后拒不承认,而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拆除,严重影响了市政项目建设。金山办事处在履行有关告知程序后, 对已领取补偿款的魏水清房屋依法进行集中拆迁时,受到其亲属的百般阻挠,而后通过围堵党政机关大门和网络发帖、视频炒作等方式进行威胁要挟和攻击。对魏水 清房屋的拆迁,办事处和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始终做到了依法依规,公安机关在事发当天已介入调查、取证。针对部分媒体及新闻从业者没有进一步核实 事实真相,断章取义对该事件进行不负责任报道,从而误导公众舆论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特此说明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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