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有法官充当诉讼“掮客”

30.01.2015  18:53

  中新社郑州1月30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30日自揭“家丑”,坦承法院系统腐败案件仍有发生,有法官充当诉讼“掮客”;有法官枉法裁判;有法院领导滥用职权。2014年,全省法院处理151人。

  当天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张立勇作法院工作报告时不避讳内部问题,斥责“有的法官违反规定为当事人递材料、打招呼,充当诉讼“掮客”;有的法官利用审判执行权搞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枉法裁判;有的法院领导干部收受好处,滥用职权,严重违法违纪。”他举例称,安阳中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小清,多次收受贿赂为被告人减少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中央巡视组2014年向河南反馈意见时指,法院系统腐败案件增多。“狠抓中央巡视组反馈整改意见,严肃查处司法腐败”成为张立勇法院报告的第一部分,重点和针对性不言而喻。

  张立勇说,整改期间,全省法院共处理151人,其中,利用审判执行权贪污受贿、枉法裁判、接受不当利益62人;违反审判纪律、司法作风不良89人。包括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周口中院执行一庭原副庭长赵洪印;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的焦作中院原副院长赵志峰;因涉嫌受贿,南阳中院原副院长宋黎晓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尽管如此,张立勇也直言,有的问题依然存在,甚至还很严重。除腐败案件外,他还批评一些法官盲目推崇西方“司法独立”;个别法院领导干部无视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

  张立勇表示,今年将继续抓好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割除毒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