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严禁在限制区内销售宰杀活禽

30.06.2017  09:42

  29日,记者从河源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部门为彻底整改限制区活禽宰杀问题,严守“1110”措施。

  据介绍,近期,市工商部门坚决落实“1110”制度(即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和活禽零存栏),对限制区外的活禽经营市场落实“每月一休市”制度,切实抓好禽流感联防联控工作。为了严格落实,市工商部门还临时成立源城工商集贸市场严管执法队,加大对辖区生鲜家禽市场监管力度,对限制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逐个排查,如发现经营户从事销售、宰杀活禽活动,将予以从严查处,包括对违规者立案查处,新闻曝光,列入“创文·曝光台黑榜”,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在此之前,市工商部门还为此召开限制区内生鲜鸡经营户座谈会,告诫经营户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禁在限制区内销售、宰杀活禽,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商。

  据统计,实施活禽生鲜上市以来,市区工商部门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1次,检查商户125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特别是今年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立案查处违法销售活禽案件12宗,罚款1.62万元,有力遏制了限制区违规经营活禽现象。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