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围绕“三个突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活动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林业局紧紧围绕“三个突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突出联系实际,开展“为民”行动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我局三个服务窗口(林政、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办)设在局机关大楼四、五楼办公,再加上没有电梯,不方便群众办事。我局高度重视,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将原在四、五楼的三个服务窗口调整到一楼,配备相应办公设施。现办事大厅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功能较全,改善了群众办事环境,有效提高了办事窗口的服务水平。二是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我局先后4次组织挂扶干部深入扶贫挂钩村贫困户家中开展“一对一”帮扶,自挂钩扶贫紫金县黄塘镇下黄塘村以来,共投入帮扶资金130多万元,完成双到挂钩点6个帮扶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济困活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捐款51300元。三是加强“两站一所”基础设施建设。关心基层干部,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争取市政府500万元用于林业“两站一所”改造,每改造一个经验收合格给予补助20万元。
二、突出林业职能,开展“务实”行动
一是创新机制,推进生态工程建设。领导挂点联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局领导牵头组织一个督导组挂钩县区,定期开展工程督导检查,严格执行“进度周报告、每周一督查、每旬一通报”制度。率先在全省出台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采取公开摇珠的方式从预选库中选取承包商造林,防止渎职失职及腐败行为的发生。探索建立逐步推出桉树人工林种植机制,在粤赣、河梅高速公路河源段等造林绿化关键节点,采取补贴、置换、合作种植等方式进行推广。督促县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违规抵扣、变相套取建设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绩效。今年1-6月,全面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91.24万亩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多措并举,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河源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监管力度,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廉洁。切实做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今年1-6月,全市清理木材加工厂349间,依法关闭11间,停产整顿88间。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和林业综合执法队伍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2014天网行动”、“利剑行动”,坚持以严打现行、追打上线、深挖网络的工作思路,严厉查处滥伐盗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今年1-7月,全市立各类涉林刑事案件90宗,刑拘62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4宗,行政处罚144人。三是源头防控,全力遏制森林火灾。落实防火责任制,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河源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河源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系列政策措施,从责任落实层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印发《关于做好森林防火期护林防火工作的通告》2万份到镇到村到户,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森林防火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到社区、到村庄、进农户、进山场,巡田头、巡山头、守路口、守墓地,严管火源,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全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火灾受害率没有突破省控指标1‰。四是落实责任,解决涉林矛盾纠纷。结合“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积极开展山林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落实“首问负责制”,对涉林信访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台帐和任务分解表,落实局领导和科室调处责任,及时依法调处山林纠纷。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落实局领导包案调处一宗山林纠纷或群众信访重点案工作的通知》,落实领导包案制,全力化解一批山林纠纷,切实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今年1-6月,全市调处山林纠纷63宗,涉林面积66509亩。
三、突出转变作风,开展“清廉”行动
一是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东源县义合镇阮啸仙故居开展红色课堂和廉政课堂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先烈遗志,接受革命传统和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和《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廉政教育影片,教育党员干部要心系群众,廉洁奉公,多为群众干实事、做好事。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张富城局长撰写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造林绿化》调研文章在河源日报刊登。今年4月,张富城局长亲自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了《转作风,接地气,树立河源林业新形象》的专题辅导课。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明确接待标准,完善和执行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的监督,严禁公车私用。据统计,2013年相比2012年,公务用车费用下降12.4%;公务接待费用下降10.5 %。三是加强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清理整改。根据市纪委及市财政《关于明确办公用房面积执行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去年底清理办公用房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再次认真对照办公用房面积执行标准,对超标的办公室进行了集中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