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局“亮点频出”顺利完成“六五”普法工作

11.11.2015  17:28

  “六五”普法以来,河源市质监局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质监工作重点,加强领导,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全市“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中,以92分的高分被评为优秀单位。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每年质量月活动,邀请分管副市长在《河源日报》发表“质量月”主题文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对社会各界进行质监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500多人(次),宣传车辆近100余台(次),悬挂横幅20幅,宣传挂图、图片及标语500余张、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0份。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提升行业法律意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市企业质量、标准、计量、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省质监局的专家或行业的权威授课,通过培训,不仅向企业宣传了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还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了解的平台。据统计,共举办各种培训班近80个,参加培训近3000多人次。

   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在积极参加省局、市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讲座和考试外,还根据工作的特点,结合新法律法规的出台,邀请法律专家、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员授课,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普法视频片。历年参加普法考试率达100%。

   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普法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促进取证程序合法规范,有效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过错,预防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等行为的发生。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中的集体审理制度、查审分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

                     (河源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