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实施精准扶贫提高帮扶成效

08.07.2014  13:41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源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四个精准”,努力改出新办法、创出新活力、增创新优势,努力提高扶贫成效。

  至今年5月底,帮扶单位及河源市各级共投入扶贫开发资金6.389亿元(其中深圳1.65亿元,中山7361万元),平均每个村225万元;已启动扶持项目2325个,平均每个村8.2个。一是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经济增收项目有效推进。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的入股工业园,有的购买物业,有的开发水力、土地、旅游等资源;贫困户实施产业化扶贫、劳务输出扶贫、项目带动等方式,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全市28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4.86万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人均收入5410元。二是村容村貌得到有力改善。各帮扶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开展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自然村道路硬底化、饮水安全、水利设施等项目建设,改善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27920户,“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2861户,新建和改造硬底化村道480公里,已经完成和正在推进的饮水、桥梁、水利、学校建设等民生项目1000多个。三是结合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各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对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全部进行一轮以上的培训。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全省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后,河源市对283个重点帮扶村的贫困户重新核实,对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建立帮扶事前、事中、事后精准识别机制。帮扶前,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进村入户,共同对申报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实行张榜公示制度,把真正的贫困家庭纳入扶贫对象。经过严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把真正的贫困家庭纳入扶贫对象,做到扶真贫,群众对新一轮扶贫对象核准满意度大幅提高。帮扶中,把贫困户根据贫困程度分为放心户、跟踪户、重点户进行分类指导,建立贫困户可进可出的精准识别机制。帮扶后,要求原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跟踪联系1年以上,切实减少贫困反弹现象发生。

   (二)精准落实脱贫措施。 一是推动贫困农户与产业化组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培训,注重引导,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专业户等形式,尽可能地把在家贫困户劳动力带动起来,贫困户由此初步形成稳定生产、稳定收入来源。至今年5月底,贫困村引进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3家,新带动1万多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生产;90%的贫困村已成立了合作社并正常运作。“油茶村”、“药材生产基地”等专业村不断出现。东源县抓住创建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机遇,在盆地内打造10多个千亩以上水果种植基地,盆地范围内14个贫困村5500多户贫困户通过土地入股、家庭庄园加盟、在基地务工等形式参与开发。二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与村级脱贫紧密结合。各县区大力扶持贫困村入股工业园,既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又增加了村集体经济。如:龙川县有50个贫困村筹资入股宝安(龙川)产业园,每10万元为一股,30年内每股每年分红1.5万元,最大让利支持贫困村增加集体收入。源城区、和平县、东源县等也鼓励贫困村入股工业园,实现工业园与农村扶贫开发相结合。同时,各县区工业园已有90多家企业与贫困村建立了定点劳务输出关系,一年多来,带动15000多贫困户劳动力在产业园就业。三是各显神通开拓增收渠道。有的村建设或购置门店出租,有的村参股开发小水电,有的村开发乡村旅游。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扶持紫金县4个贫困村每村100万元,在中山火炬开发区购置物业,回报率每年为10%。全市有3800多户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参加旅游扶贫项目,如生态观光农业、农家乐餐饮、土特产集市等。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民”、“龙头企业+协会+农民”、“专业户+农民”等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逐步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以来,全市重点帮扶村共引进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7家,新带动贫困户4100多户;80%以上的贫困村已成立合作社并正常运作,“板栗村”、“柠檬村”、“春甜桔村”、“鹰嘴蜜桃村”、“茶叶村”等专业村不断涌现,贫困户由此平均增收800元以上。目前,核定的贫困户50%以上已实现脱贫目标。

   (三)精准管理扶贫资金。 筑牢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一是实行“三专”管理,确保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实行“双鉴”核拨(村账户内的扶贫资金须经驻村工作组和村“两委”负责人共同签批后才能拨付使用),到户扶贫资金实行“一户”到账(由县或镇财政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账户),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对扶贫资金使用实行“双重”公示制度,改变原来只由村“两委”自己公示的做法,推行“双重”公示制度,即村“两委”在村公示+镇财政到村公示,有效防止“跑漏滴”、“拖挪占”等行为。三是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实行“亮灯”管理。加强对市、县区帮扶单位年度扶贫工作的督查考核,对扶贫单位工作较实和扶贫项目推进较好的给予亮“绿灯”,对工作不实、进度偏慢的给予亮“黄灯”,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亮“红灯”,促进帮扶责任更好地落实。

   (四)精准配置扶贫资源。 新一轮扶贫开发进一步优化“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模式,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工作组驻村、干部挂户”,精准配置扶贫资源到村到户。新一轮扶贫开发,省直、深圳、中山及河源市县(区)701个单位,定点帮扶283个贫困村,选派驻村干部643人,贫困村内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8447户与干部“一对一”结对子帮扶。切实发挥政府扶贫组织引领作用,行业资源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对扶贫开发工作做到真心响应、真情参与、真金投入。2010年启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来,我市共筹集扶贫善款2.72亿元,其中2014年全市认捐资金6584万元。

  今年是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在下一步工作中,河源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服务督导力度。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加贫困户和贫困村收入为核心,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提高扶贫开发针对性,力争今年内基本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三年全部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