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
记者从河源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河源市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市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比省定标准高出28.5%,实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城乡均等化。尤其是2013 年以来,河源市城乡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照县(区)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00%的标准计发,保障了城乡义务兵家庭公正、平等享受国家优待政策的待遇。
河源市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培训与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安置、生活补助等工作得到落实,从而实现了双拥工作和谐稳定。2012 年以来,全市安置落实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158 名,发放符合条件的无工作单位随军家属生活补贴168 万元,较好地解决了驻军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后顾之忧;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37 名,符合条件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20 名,稳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的接收与安置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参加中高等职业培训工作,有45 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了高等职业技能培训,997 名退役士兵参加了中等职业技能培训。
在建立健全优抚方面,河源市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双到”与“双拥” 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帮扶单位挂钩联系转业复退军人的工作制度。 2012 年以来,全市共挂扶困难复退军人159 户。河源市还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制定了《河源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建立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2012 年以来共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费 6225 万元。
另外,河源市还积极实施共建示范点、社会平安共建、参与急难险重、参加灾后重建等活动,以深入推进军政军民融合发展。2012 年以来,驻河源市部队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出动官兵1230 人,车辆52 台次、冲锋舟28 艘,共转移受灾群众 3880 人,还修复水渠、清除公路滑坡塌方近60 处,配合医务人员消毒防疫区域20 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