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镇党委书记充当非法稀土矿保护伞

16.08.2015  12:21
昨日,河源市纪委对外通报了一年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当地纪委通报称,该行为涉嫌单位受贿,陈为民应负主要责任。据悉,陈为民如今已被当地警方刑拘和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发河源黄田镇 该镇原党委书记授意单位受贿40万元被查处

  广州日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昨日,河源市纪委对外通报了一年来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其中,该市东源县原黄田镇党委书记陈为民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支取公款20万元使用,并指使财务人员用虚假复绿工程发票报账,涉嫌贪污犯罪;另据河源市纪委查明,根据原黄田镇党委书记陈为民的授意,黄田镇委、镇政府两次非法收受稀土矿老板现金40万元。

  据通报,收到非法稀土矿老板送来的贿金后,陈为民对黄田镇境内发现的非法盗采稀土矿及由非法稀土矿产生的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有关老百姓普遍反映的问题不依法进行处理,任由非法稀土矿老板在黄田镇境内非法滥采、盗采稀土矿,导致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人为污染。

  当地纪委通报称,该行为涉嫌单位受贿,陈为民应负主要责任。此外,河源市纪委还查明,陈为民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私自生育第二个小孩,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据悉,陈为民如今已被当地警方刑拘和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