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龙川一男子没钱还债竟偷走13万元借条 被判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21.04.2016  18:11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河源市龙川县男子邱某光却不这么想。他为了逃避债务,居然趁债权人外出买菜时,偷走自己手写的借条,并当场销毁冲进厕所。日前,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龙川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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