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为马兴瑞 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27.07.2017  10:44

  为加强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7月26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领导小组组长为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常务副组长为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副组长为副省长许瑞生、邓海光、袁宝成。成员为省政府副秘书长顾幸伟,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郑雁雄以及各相关省直单位负责人,共22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省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订和审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2017年年底,全省境内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广东在国家要求建立四级河长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出“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体系”。其中,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总河长,省委专职副书记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副总河长,各市、县、镇设立本级总河长,流经各区域内主要河湖,由市、县、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省水利厅表示,为确保河长制在南粤大地落地生根,广东除了成立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水利厅也将同步指导和推进地方河长制机构建设,全力搭建好工作平台。同时,督促各地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尽快明确市、县、镇、村各级河长,争取早日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