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沟油事件涉10余家厂商 最高判刑5年

04.09.2014  18:26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不肖业者回收馊水油混杂成食用油贩售,台当局“环保署”今天表示,此案由10余家厂商形成“犯罪链”,已违反多项法规,最高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湾警方“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今天查获不肖业者以回收的馊水油等废油,混杂成食用油贩售,初步估算约200吨流入食品链及饲料业。

  台“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南区环境督察大队长赖健荣今天表示,南部打击犯罪中心收到民众陈情,跟监后发现有不法工厂向皮革厂、屠宰场、餐厅等厂商,收购皮革油、下脚料及厨余,进行加工提炼、混杂劣质油后,再转卖给下游油品厂商,10余家厂商形成一条“犯罪链”。

  赖健荣说,涉案厂商违法收售皮革油、下脚料及厨余,可能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31、39条,最高可处新台币6万元(新台币)罚金,而违法炼油的厂商,则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46条,最高恐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