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一月内两次上调 官方称为加强污染治理

12.12.2014  22:26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家财政部今日宣布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再次上调汽柴油消费税。而在11月28日,国家财政部刚刚就成品油消费税进行过上调。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两次累计上调幅度为汽油0.4元/升,柴油0.3元/升。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称,年内连续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

  该负责人称,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是必要的。这次政策调整,仍选择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