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恐归症”,制度关怀很重要
■ 前 溪
湖北黄梅县33岁的儿子小陈,15年没和家里联系,以致户口被注销。因为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重庆民警得知他恐归15年,通知了家人。8日,小陈父子从重庆沙坪坝青木关出发回家。
每临近春节,“恐归族”就会走进公众的视野,这似乎成为每年固定不变的节目。《2014年春节基层打工领域调查报告》称,37%的受访者2014年过年不回老家,“混得不好,不好意思回家”占到其中的47%。不回家是因为“混得不好”,这不难理解,毕竟人是有面子观念的,回到家乡,即便是达不到衣锦还乡,至少也应该是混得有些名堂来,要不然,在亲人面前会丢了面子,抬不起头。再说,还涉及到红包以及成家的事,有些年轻人还要被逼相亲,种种艰难慢慢炼成了“恐归”心理。对于“恐归族”来说,“混得好不好”决定着自己能否回家。这固然有面子观念,但也涉及到社会的宽容度问题。
从表面上看,15年未与亲人联系是“混得不好”惹的祸,然而,从本质而言,却未必是,难道“混得不好”真有那么大的魔力,能够阻止一个人回家的脚步?一个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如果在城市中感受不到自己的尊严,如果感受不到来自周边人的爱,来自制度的关爱,无论他处在什么样的地方,恐怕都会有一种无力感,都会觉得自己“混得不好”,这或许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治好“恐归族”的“恐归心理”,不能单靠亲人的爱,心灵鸡汤式的说教也不会产生多少功效,更重要的是需要制度化的关爱。一方面需要年轻人更新观念,不要被一些所谓的“面子”所吓倒,对于“混得好不好”有一种新时代的看法,另一方面更需要给那些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更多的政策优惠,让他们在城市中拥有劳动者应有的尊严,而不是权益被边缘化。随着户籍改革,会使那些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有一种归属感,无论在城市中还是回到家乡,都有自己骄傲的资本。如此,也就不怕回到家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