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校园霸凌:刑罚不如社会共治
■ 观察家
校园霸凌是社会、学校、家庭等复合因素聚合的结果,要防止校园暴力,该将非暴力灌注到教育过程中,并建立霸凌应急响应机制等。完善这些前端预防的措施,比靠一味强调严惩更要紧。
近来校园暴力事件频遭曝光,前两天“浙江一男童遭多名少年暴打”的视频引燃的舆论怒火未熄,昨日媒体又曝“四川初中女生遭扒光羞辱”,再联想起“105中学女生被轮流掌掴”等,几乎每起都让人震惊:不论是肉体折磨还是精神侮辱,手段都那么残忍恶毒,令人难以将其和本应是“天真无邪”“花样年华”的未成年人联系起来。
面对这些校园霸凌行为,有些人呼吁:对个案施暴者该加强法律惩戒,甚至动刑。对这类校园暴力加强治理确实很有必要,但施暴者多是仅十来岁的孩子,其性格、观点还未成形,基于那些施暴者成长阶段、心理发育特征等还有霸凌社会成因,一出事就呼吁严惩乃至要求重刑,并不靠谱,更像是情绪化宣泄。
相较之下,跳出法律万能思维和刑罚迷恋,从社会层面去反思这些校园暴力何以发生、怎么杜绝,更有意义。
按照心理咨询最新流派家庭治疗的观点,孩子是家庭的“信号灯”,孩子出问题,意味着是家庭教育生病了。当孩子以施暴于人为乐时,必须反思家庭教育问题。实质上,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指向的远不止于此,更是社会、学校、家庭等复合因素聚合的结果。而要消减该难题,也亟须置于社会共治层面去着力解决。
心理学家班杜拉做过著名的“充气娃娃实验”,让两组儿童分别观看成人攻打充气娃娃的两个视频。前者成人受到奖赏,后者成人受到惩罚。结果显示,观看前者的儿童攻击行为明显的多于观看后者的。本质上,校园霸凌也是对成人,尤其是父母、教师等处理冲突矛盾方式的异化式效仿。
就此看,无论学校、家庭还是社会,都要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在一些欺凌事件中,施暴孩子还没意识到其行为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老师发现孩子在课间有剧烈推搡行为,就告诉孩子和家长这样做有危险,可能会伤害到别人,孩子这才意识到问题。这就提醒学校,开展相应的“非暴力”教育,让他们在观察学习中明白欺凌的恶劣性质。另一方面,中小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之外,也通过竞技类体育课程设置等,将其负面情绪导向合理宣泄。
家庭也该担起其责:在孩子刚刚表现出暴力行为的时候,父母要及时制止,也要引导孩子愤怒等情绪的把控,并避免用暴力的方式解决孩子不听话问题。
而眼下,社会多方在这方面的教育经常是失效的:如学校对孩子评价体系和“分流”中只重成绩,造成差生歧视;一些家庭对孩子暴力倾向的反应迟钝等,包括社会组织介入的匮乏。对此补缺之外,学校、家长等还应建立协同式的霸凌预警—通报—心理干预机制,将反霸凌纳入青少年常识教育系列。
要而言之,校园暴力是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靠严惩甚至刑罚,未必管用,这更需社会、学校、家庭齐心协力,将非暴力灌注到教育过程中,并建立霸凌应急响应机制等,合力为孩子们创造安全、无暴力的教育环境。
□刘朝莹(北师大发展心理研究所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