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流域治理 广州编制完成流域综合规划

11.10.2014  18:10

  10月8日召开的广州市政府第14届1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流域综合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规划》)。为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工作,广州市从2009年就开始组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广州市11个区和主要河流,制定了防洪(潮)、排涝、供水、节水、灌溉、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内容。该《规划》将是政府规范流域水事活动、实施流域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今后,广州市开发治理江河流域的工程都应遵循本规划。

  《规划》从2010年至2030年,分近、中、远期实施。在防洪潮方面,市区珠江防洪堤已达200年一遇的防洪(潮)标准,将对其它区域的不达标堤防进行综合整治,总长为683.17公里。在排涝方面,都会区、南沙滨海新城、东部山水新城城区和采取管网改造、深隧、调蓄等综合措施有效应对50年一遇暴雨。花都、从化、增城3个副中心城区采取综合措施有效应对30年一遇暴雨。外围街镇的已建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暴雨。农田及生态保护区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在河流(涌)治理方面,将规划整治河涌堤岸总长4157公里,建设69个区域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在节水方面,通过实施节水措施,可有效抑制需水量,减少排放废污水。在农田灌溉方面,对中小型水库续建配套引水灌溉工程169宗,重建引水工程1宗。在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方面,除规划实施北江引水、珠江三角洲“西水东调”工程、万绿湖直饮水工程,新建牛路、沙迳水库,扩建南大、大封门水库,工业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等措施外,将重点考虑实施优质水优用,提倡工业供水、中水系统分质供水。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提出废污水处理措施及排污口优化调整、湖库污染控制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措施。在水土保持方面,划定重点预防保护区,提出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及崩岗治理措施。在航运、渔业、滩涂开发、旅游等方面,将充分考虑水利规划与航运、渔业、滩涂开发和旅游的关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可持续发展。

  对于《规划》的实施,将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确定近远期的任务和实施方案,优先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水安全、水环境问题,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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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年的水务建设,广州市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务工程体系和防洪工程体系,成功抵御了多次台风及暴雨洪水的袭击,排涝能力明显加强,灌溉、供水保证率有显著提高,水土保持、水质保护方面有明显改善,水生态治理初见成效。

  我市形成了以西江、北江顺德水道及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和增江水源、流溪河四个饮用水源并举的供水格局。珠江广州城区段已达200年一遇防洪标准,流溪河、增江等主要河流达50年至100年一遇,初步形成了能够抵御常规自然灾害的防洪排涝体系。建成了白云湖、海珠湖、金山湖、花都湖、南沙滨海湿地等生态水利设施,为雨洪调蓄、气候调节、市民休闲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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