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扬尘须开法治“药方”

28.11.2014  11:40

  [辣评]

  徐剑锋

  本报报道,25日,为期一个月的梅州城区建筑施工扬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序幕。仅25日这天,共有9家建筑项目工地因未围蔽施工,或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场等原因而被巡查执法人员责令限期内作出整改。

  一天9张“整改令”,这次专项治理力度之大可见一斑,但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扬尘扰民的肆无忌惮。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哪个工地、哪家单位再不“收手”,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停工的处罚绝不能手软。

  工地扬尘看得见、摸得着、呼吸得到,对空气污染的“贡献度”也显而易见,治理起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可是,尽管这几年我市频出重拳、屡亮硬招,但这个“老大难”问题久治不愈。笔者认为,扬尘治理不能靠一时之举,必须把“天天都是治理日”贯穿始终,并开出法治的“药方”。在这中间,首要的是完善治理的制度设计,既要让围挡、覆盖、洒水等各项措施真正“落地”,也应健全投诉处理首接负责制、部门协调联动查处制,尤其是对那些屡教不改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直至“逐出市场”。这样“伤筋动骨”的惩治才能让人“长点记性”,从而倒逼建筑行业不再“集体疯狂”。

  《梅州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已于日前出台,我市相关部门将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体措施包括保持道路、煤堆场、砂石堆场、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和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湿润等。《预案》的出台,表明了政府部门治理污染的决心和信心。

  这就意味着,职能部门要主动放下身段,按照《预案》主动监管,对各种污染行为防微杜渐,露头就打。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作用,还可借鉴韩国对建筑工地“车间化”管理、日本的渣土车“净身”出工地等做法,从技术规范、标准提升等层面着手,在教育引导、常态执法等方面“防患于未然”,变“失查”为“严查”、“失控”为“可控”,从而有效阻止扬尘产生、成长在监管的“空白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