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臭河涌 东莞向全市镇街下达“军令状”

31.03.2016  13:18

“涌长”领命 两年内消灭黑臭

东莞河网密布,但一些河涌水污染严重,存在黑臭现象,东莞市政府为此于去年9月份仿照“河长制”出台了“涌长制”。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了解到,经过了近半年的现场核查和水质监测,目前内河涌整治名单已经完全确定下来,并分两批下发到了各镇街。

东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涌长制”由各镇(街、管委会)分管领导或相关村(社区)一把手担任涌长,承担辖区内主要内河涌污染综合治理的地方行政领导责任。“涌长”对所负责河涌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负领导责任。每一条河涌都要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一涌一策,并将方案报备市环保部门。治理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干部任用考评等。

经过前期近半年的摸查,首先由各镇街自己选择一条典型的内河涌上报到市环保部门,经过市环保部门复核,确定是否合适。最终形成一个内河涌治理的名单。名单分为两部分。第一批有虎门、南城、长安等12个镇街,名单中有具体河涌的名字,目前的现状,按照两年周期,分时段制定了阶段性目标。例如,虎门的大沙河,目前的水质为劣五类,需要整治的内容为截污清淤,整治的河段长度为2160米,12月底前完工,在2017年消除黑臭。

3月2日,第一批名单已经下发到镇街。万江、中堂、东城等第二批21个镇街也于3月份内最终确定了整治目标。任务详细情况也于昨日下发到各有关镇街。

东莞市环保局要求,列入整治任务的各镇街,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内容包括:整治目标(COD、氨氮、总磷等各项污染物的改善目标和削减目标)、水质现状分析、通量分析、污染源分析、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在第一批名单的镇街要于4月底前上报方案。第二批镇街需要在5月底将整治方案上报市环委办,由市环委办组织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