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信访不信法有多重原因 新行诉法可缓解

01.11.2014  15:58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刘茸)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夏勇出席,对此次修法内容集中释疑。

  针对有外媒记者提出的新法能否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江必新表示,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于解决公民告状难采取了诸多有效的措施,相信会对“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有所缓解。

  他特别强调,“信访不信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公民选择上访方式有时具有诸多复杂原因。其中,有些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诉求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支持,而选择信访以获得情理上的支持,也是原因之一,此外还有部分当事人是为了获得具体利益而上访。

  江必新表示,上访问题要理性地看待,司法救济只能救济那些在法律上真正具有合法权益可供保护的人。

  信春鹰则表示,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社会评价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难的问题上,较其他两大诉讼更为突出。此次修改着力解决上述问题,如扩大受案范围,诉权保护条款,登记立案制度,对不受理立案的责任追究,管辖制度完善等等内容,都是针对这“三难”作出的修改。

  她也提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光有司法机关的依法受理和行政机关的要经得起告、要配合告、减少告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主角,就是法人、公民和社会组织,作为原告,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要求,即公民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