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01.2017  03:09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7月5日至8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法制办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9月28日上午,巡视组向省法制办党组进行了意见反馈,随后省法制办党组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法制办党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态度鲜明:完全认领,坚决整改。巡视反馈会一结束,办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检查剖析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在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中,办党组以彻底整改巡视发现问题为主线,以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为重点,组织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巡视反馈问题及其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对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扎扎实实地组织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工作中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办参与、开门整改,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3次(含党组扩大会议5次)、全办干部职工大会3次、领导小组会15次、征求意见会3次,多层面、全方位研究布置推动整改工作;先后对纪检监察、财务和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9个重点问题进行了检视讨论;制定和修订了13项工作制度;清退财务违规开支费用18.06万元;对11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截至11月底,在整改方案和台账中列明的48项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的43项,正在抓紧落实以及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落实的5项。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要求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5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党组会对加强党的建设研究不多、作为不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办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学习讨论中,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机制,明确召开党组会议要优先安排党的建设工作议题;要求今后党组会议每年至少3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部署、检查、总结党建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开会研究。三是明确今后凡涉及中央和省委有关党建工作的政策文件、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一律以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或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的形式组织传达学习贯彻。2016年以党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重要会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重要政策文件共计12次。四是出台《省法制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查自纠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办党组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检查总结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情况。五是明确了办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规定党组成员要对分管处(室、所)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在党组会上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2016年7月5日至11月底,办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13次,61项议题中有38项属于党的建设方面工作事项,占62.3%。

问题表现2——党组会议记录混乱,未能真实完整反映会议情况。

整改情况:已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一是于2016年8月18日(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制定印发了《省法制办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规范》,明确了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的内容规范、格式规范、会议记录本使用规范等,并明确本办的办务会议、专项工作会议以及各处(室、所)会议记录均参照本规范执行。二是确定由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责会议记录员,启用规范制式的会议记录本,要求记录人员记录会议内容要完整,要真实准确,确保客观如实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准确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三是确定讨论干部任免、奖惩等表决事项的会议记录,都要经会议表决人签名确认。

问题表现3——办党组会议召开次数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5年6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后,我办已开始严格按照“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的要求执行;二是2016年上半年修订了《省法制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2015年我办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2016年1~11月已召开党组会议33次。

问题表现4——机关党委长期不换届。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办第二届机关党委于2012年届满后因故一直没有换届,直至2014年下半年办领导班子调整后才将此列入议事日程,至2015年7月才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换届工作。在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中,办党组结合开展巡视整改专题学习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机关党建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今后将严格按照上述《条例》的规定和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按期开展机关党委、纪委和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重新修订了《省法制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进行修订,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层层细化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具体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

问题表现5——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5年以来,我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意见,大多数处室支部生活能正常开展,普遍做到了每月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同时办领导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抓好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的通知》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加强对突出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党支部书记履职、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在已修订的《省法制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季度上1次党课,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支部全体党员报告1次工作情况。

(二)“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问题2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2016年9月23日下午办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办党组第23次会议,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16年以来办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2次,涉及32个议题,听取有关案件线索查处工作汇报3次。二是出台了《省法制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查自纠办法》《省法制办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考核办法(试行)》,完善考核制度。三是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2016年10月26日召开办党组第27次(扩大)会议,由办主要领导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方面的文件,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四是在整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并重的责任意识,今后向上级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或者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必须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2016年10月初我办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工作时,如实报告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彻底整改历史遗留问题。办党组在2016年上半年落实纪检组巡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巡视整改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带头剖析历史遗留问题累积的思想根源,带头整改存在问题,通过召开办党组扩大会等形式逐项检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项纠正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的错误做法,并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了有关情况。

问题表现2——机关纪委力量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弱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继2016年上半年增配1名纪检干部后,再调整安排了1名副处级干部到机关纪委工作,下步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纪委副书记的配备;同时还加强了对机关纪委委员的在职培训,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能力水平。二是2016年11月25日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检视了机关纪委对2013年个别干部被反映有拉票行为、2015年一名干部被举报在办案中涉嫌非法交易的线索开展调查处理的情况,深刻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一步总结吸取教训,着力规范和强化案件线索查处工作。三是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廉政守则》《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廉政监督卡制度》《省法制办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纪检工作制度;还组织各处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防控措施,对16个风险点提高风险等级,修订防控措施25条、增加12条。四是严格落实抓早抓小工作制度,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落实检查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投诉举报线索处置制度,规范线索处置等纪律审查业务流程,明确工作时限;持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开展问题线索查处工作。

二、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党组担当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汇报工作不敢直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端正思想认识。2016年10月8日至9日办党组第25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方案和台账时,专题研究该问题的整改工作,办党组充分认识到,汇报工作不敢直面存在问题,实质上是担当精神不够,贯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不够。必须首先从班子层面上加以整改。二是今后向上级汇报全面工作,要如实报告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有关整改情况又见前述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第四小点)。

(二)对2012年两起违纪案件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干部违纪调查处理权限,2012年我办两起违纪案件都是由省直纪工委组织调查、认定并作出处理和提出处理意见的,先由省直纪工委对相关处级干部作出党纪处分,再由我办根据省直纪工委的意见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诫勉谈话。当时我办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对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有“遮遮掩掩、大事化小”的思想倾向,既没有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两起违纪案件处分决定,更没有利用鲜活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在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中,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对2起违纪案件重新进行了检视讨论,并决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通过巡视整改,并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努力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吸取教训。机关纪委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重新把2起违纪案件的处分决定通报各党支部,由各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对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使人人得到教育警醒,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求违纪案件涉及的相关同志也要进一步吸取教训,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更加努力、认真地做好工作。三是机关纪委进一步强化主业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四是精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警句,张贴在办公楼道和会议室,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文化氛围。

(三)“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3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对原办领导用车费用清退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原办领导退休后继续借用公车5个月所产生的交通费3396元、加油费21926元,已于2016年11月22日全部清退。

问题表现2——有意模糊清退资金内容性质。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2012年我办清退有关违规发放福利费时的收据重新进行了梳理、核对,并在有关收据上补充注明清退款性质(所有清退款项已在派驻纪检组巡查整改后上报省财政厅)。

问题表现3——办党组统筹整改不全面、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办党组结合开展巡视整改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先后召开2次办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从履行“两个责任”的高度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责任担当“宽松软”的思想根源,坚决清除“新官不理旧账”、做“老好人”等消极思想和行为,推动管党治党从落实主体责任上严起来,从讲纪律守规矩、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上严起来,真正把勇于担当、敢于担责的责任担当意识立起来。二是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办党组认真吸取2016年上半年巡查整改问题不够彻底的教训,先后召开办党组第27次、33次(扩大)会议,检视近年来发生的违纪案件、处置投诉举报线索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累积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并一项一项抓落实,有关情况向全办通报。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专业优势,继续梳理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出台了13项制度,在党的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修订了《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了《省法制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查自纠办法》《省法制办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省法制办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规范》;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修订了《省法制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了《省法制办干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省法制办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细则》《省法制办干部轮岗实施细则》《省法制办进一步规范法制研究所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在财务管理方面,修订了《省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修订了《省法制办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办法》,制定了《省法制办会纪会风制度》《省法制办干部职工考勤登记管理规定》。通过推动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着力预防和化解干部选拔任用、财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坚持不懈弘扬正气,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有序有度、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机关作风,促进全办的和谐稳定和政府法制事业健康发展。

三、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制度规范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问题2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10月31日办党组第28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胡春华同志关于贯彻落实该条例的重要批示精神;11月7日召开办党组第29次(扩大)会议,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增强责任担当意识问题”分别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讨论,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二是新制定实施的《省法制办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记录规范》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每个议题都要表明态度,要求记录人员记录会议内容要完整,要真实准确,确保客观如实地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准确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召开办党组会议均邀请省纪委派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派员列席会议,监督党组成员讨论和党组决策。

问题表现2——“三重一大”没有明确界定,大额资金支出笼统粗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对本办2012年发生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进行了检视讨论,深入剖析原因,总结吸取教训,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修订了《省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年度预算计划、重大项目立项及支出、超预算开支的项目、预算外项目以及年终决算均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办党组会议审定,并具体规定了本办各种经费开支报销决算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

(二)“遵守财经纪律不严格,顶风违纪”问题6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心存侥幸,瞒报“小金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虽然“小金库”问题是过去形成并遗留下来的,但办领导班子过去对该问题的认识高度不够、敏感性不强,缺乏纠错勇气及担当精神,直到2016年3月在落实派驻纪检组巡查整改工作中才彻底纠正。在这次巡视整改工作中,办党组于2016年10月26日、11月7日先后召开办党组第27次、29次(扩大)会议,组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清理“小金库”的文件规定,加深对“小金库”危害性的认识,并对照“小金库”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强化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各处室所党支部也召开会议,学习财经管理政策法规,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问题表现2——2013年处室包干经费开支真实性存疑。

整改情况:已整改。处室包干经费的错误做法已在2014年初自行纠正,有关不合规开支已在2016年上半年落实派驻纪检组巡查整改工作中予以清退,本次巡视整改工作中修订完善了本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

问题表现3——2013、2014年存在若干违规开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在巡视整改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经纪律文件,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切实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二是逐项清退违规开支款项。截至2016年11月30日前,有关违规开支款项均由当事人全部清退完毕,共计15.87万元,将按规定上缴国库。三是由办领导对人事财务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财务管理和审核把关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修订完善了本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表现4——违反会议费管理办法,举办会议无签到,会议费超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补齐有关会议的签到表或参加人员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二是严格执行《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省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坚决防止违规举办会议、培训班或者手续不全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表现5——混淆支出科目,隐匿“三公”经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坚决防止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继续发生。二是严格执行《省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省法制办干部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省法制办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表现6——办领导用车维修、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核查,2014年初办领导使用的一部公务车发生碰撞事故,虽然在进厂维修时已报保险,但由于当时临时借调使用的司机交接工作出现脱节,本办车管人员未能跟进办理保险理赔事宜,而是从本办行政经费中违规支付了维修费用。在这次巡视整改中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经协调保险公司重新启动理赔工作,已于2016年11月7日将保险理赔款9257元划入我办账户。二是2016年8月23日本办人事财务管理部门召开会议,从部门负责人到其他相关人员都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别检讨了自身存在问题;11月28日办分管领导对该部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明确今后必须严格执行《省法制办财务管理办法》和《省法制办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规定》,一视同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维修规定,加强财务审批内控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机制。

四、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日常管理松散,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2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办机关未制定干部考勤及因私出国境报批程序等文件规定,干部随意因私出国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11月23日办党组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细则》《省法制办请(休)假管理办法》(修订)和《省法制办干部职工考勤登记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二是2016年11月28日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听取了有关人员因私出国(境)问题的核查情况汇报,决定由分管办领导代表办党组对2名处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另1名科级干部由所在处室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全办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学习贯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接受管理。

问题表现2——存在把因公出国(境)当作福利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11月28日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管理,所有因公出国(境)交流活动,都要严格按照组织单位的条件要求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日常工作表现等选派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

(二)“宗旨意识淡化,联系群众不紧密”问题3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办领导对各处室同志接触不多、关心不够。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出台了《省法制办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查自纠办法》,编制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查表》,将办领导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过好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使办领导深入各支部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并改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巡视期间,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次全办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同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密切干群关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对生病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和家属及退休老同志,及时组织探访慰问。四是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现状,积极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依规、节俭原则下多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凝聚力。六是加大在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专业素质。

问题表现2——行政应诉处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不高。

整改情况:正抓紧整改。一是结合定期轮岗交流,统筹考虑,从专业、年龄和力量配备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各处、室、所人员结构。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办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问题表现3——近年来班子成员到基层指导工作的次数越来越少。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需要,办领导要在开展立法调研、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更多地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自2016年7月5日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至11月底,办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人均已达3次以上)。二是落实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班子成员每季度轮流到驻点扶贫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并统筹安排到基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工作调研。

五、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执行《条例》不严格,坚持原则不到位”问题3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党管干部作用虚化,选任干部存在“以票取人”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2016年10月26日办党组第27次(扩大)会议组织全办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选人用人有关政策文件;11月14日下午组织全办干部职工观看《干部任用条例》学习辅导讲座录像;将《干部任用条例》及中组部关于《干部任用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等干部人事政策编印成册发至所有干部职工,并由各党支部组织学习贯彻,使全办同志更加全面准确地领会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更好地理解、支持和监督选人用人工作。二是深刻剖析、检视本办以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11月7日办党组第29次(扩大)会议、11月25日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分别对我办过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剖析和检视讨论,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并决定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依规予以纠正。三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中组部的解答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修订了《省法制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正和完善了选任工作程序,突出强化党管干部原则以及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问题表现2——党管干部作用弱化,存在不经党组会讨论,或先提拔后讨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经核查,问题表现实际是指过去我办在提拔干部时发生过违规将有些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任职起算时间提早的问题。2016年11月25日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对过去我办干部人事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检视讨论后作出如下决定:(1)纠正错误做法。针对2013年将7名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任职时间提早至他们在下一级职务任期刚满提任资格条件的时间(分别提早6个月和5个月)的违规问题,依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重新确定该7名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13年1月——即办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该批干部任职的时间起计算。(2)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切实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对有关干部人事政策在理解和执行中把握不准的必须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3)由分管办领导代表办党组对当时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吸取教训。

问题表现3——党管干部作用缺位,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存在责任缺失、不担当、不担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增强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更加突出办党组的领导核心和把关作用,更加重视对干部的一贯表现、民主推荐、年度考核、人岗相适等情况的综合研判,坚决防止出现“以票取人”和个人说了算的偏差。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二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巡视整改以来,办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同有关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并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专题通报解释,努力化解矛盾、消除误解。三是继续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大家更好地理解、支持和监督选人用人工作。四是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落实查核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对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五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本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完成了2015年第二批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干部入口把关不严”问题3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调入干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检视讨论了以往我办调入干部把关不严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对严把干部入口关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按岗位需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原则把好干部调入关口。三是认真总结2016年办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经验做法,坚持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确保把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招录进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中来。四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对个别存在缺点较多的人员要重点教育引导帮助,努力争取其不掉队、不犯错;对违纪违规屡教不改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问题表现2——事业单位违规调入人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检视了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向干部职工通报。二是明确今后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有关政策文件,提高新进人员的“入门”标准;严格落实新招聘人员“凡进必考、凡进必审、凡进必报”规定。

问题表现3——事业单位干部未满任职年限违规调任公务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上半年我办在落实派驻纪检组巡查和省委组织部专项核查整改工作中已将有关情况如实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汇报,深刻检讨了以往没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问题,并对本办人事财务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再次检视讨论了事业单位干部未满年限调任机关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并决定今后应当根据办机关和法制研究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调任法制研究所的人员,并且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在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中把握不准的,必须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

(三)“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存在多种违规行为”问题6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违规设置处长任职资格(擅自增加任职年限条件)。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3月省委组织部开展专项核查指出我办存在该问题后,办党组立即整改,决定今后不再对副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提任处长的任职年限作区分。在2016年6月制定出台的《省法制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本办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应当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二是由办领导对本办人事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和汇报沟通,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表现2——违规破格提拔干部。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5月,我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破格提拔情况进行摸查的通知》要求,对破格提拔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如实报送了有关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的指导意见落实整改。二是今后对军转干部任职年限的认定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确认部队转业干部平时参加缺位竞争上岗和晋升任职资格问题的批复》(粤组函〔2003〕22号)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本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科级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提拔干部,确因工作需要破格提拔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请示、公示和解释说明等工作。

问题表现3——选任干部程序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16年上半年我办先后出台了《省法制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省法制办科级干部职务晋升工作规程》,对民主推荐、考察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作了具体规定,这次又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对《省法制办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作了修订完善,强化了办党组的领导核心和主导把关作用。二是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收尾工作,针对部分干部任免表没有盖章的问题,2016年11月中旬前逐人逐份补盖了公章,并予以详细登记。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或补齐其他相关档案资料。三是今后严格落实“四凡四必”要求,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问题表现4——对军队转业干部任职年限界定不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今后对军转干部任职年限的认定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确认部队转业干部平时参加缺位竞争上岗和晋升任职资格问题的批复》(粤组函〔2003〕22号)执行。

问题表现5——新录用公务员定级不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由于我办对新录用公务员定级政策的宣传解释不够、公开透明度不够,导致有的同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对该问题进行了检视讨论,并将有关情况向干部职工作了通报解释。

问题表现6——干部交流轮岗不合理。

整改情况:正抓紧整改。一是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本次巡视整改中制定出台了《省法制办干部轮岗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二是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已对个别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的同志先行轮岗。三是下一步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规定,认真总结2015年轮岗交流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结合本办干部选拔及新进公务员定岗等工作,有计划地推进全办干部的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着力解决人岗不适等问题。

(四)“混员混岗、人岗不适问题突出”3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与机关公务员混员混岗严重。

整改情况:正抓紧整改。根据派驻纪检组巡查和省委组织部专项核查反馈意见,2016年7月19日办党组第17次会议专题研究了解决法制研究所人员与机关公务员混员混岗问题整改措施,11月25日办党组第32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法制办进一步规范法制研究所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议定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理顺法制研究所管理体制,今后,法制研究所编制人员由该所统一管理和考核。二是根据法制研究所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法制研究所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法制研究所人员到办机关进行一定时间的转岗培训或专项培训,但必须规范运作,并健全手续。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制研究所人员的职业发展和人才交流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办机关工作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来考虑和决定法制研究所和办机关处级干部的调任及任职安排问题。

问题表现2——人事财务管理部门人岗不相适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正抓紧整改。一是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检视了人岗不相适问题,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有关推进人岗相适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人事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岗位匹配度。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业务骨干充实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岗位,确保人尽其才、人岗相适。二是下一步拟采取政府购买会计记账服务的方式缓解人手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高我办会计凭证编制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人事管理、机要保密、公文督办、财务管理等岗位人员的岗位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目前已对本办人事财务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轮岗调整或者岗位职责调整,进一步增强了人员和岗位的相适应性。

问题表现3——存在以法制研究所为“跳板”将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嫌疑。

整改情况:正抓紧整改。详见前述有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与机关公务员混员混岗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具体表现事项的整改情况。

问题表现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在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办党组第32次(扩大)会议检视了我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或补齐相关档案资料,对缺盖公章的资料予以补盖。三是健全了制度。在巡视期间即制定出台了《省法制办干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了本办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以及办理查阅、借阅、转递、登记、保密、安全保护等工作,堵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漏洞。

问题表现2——个人申报事项存在漏报。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办党组第33次(扩大)会议听取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漏报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汇报,并决定:一是要求全办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按要求做好抽查核实工作,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本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        话:(020)8313232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箱:广东省法制办(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编510031)。

 

 

                                                        中共广东省法制办党组

                                                                      2017年1月  19日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部署做好元旦春节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上线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25日上线。中国广州政府
温国辉到政务服务中心检查督导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营造现代化国际化营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大力度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 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张硕辅主持中国广州政府
张硕辅温国辉到越秀区调研
坚持新发展理念 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为深入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