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贿选案件中以村里长贿选案最多

26.10.2014  12:23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法务部”今天表示,目前贿选案件中以村里长选举贿选案件最多,共559件934人,其次是县市议员及“直辖市议员”选举。

  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明天邀请“法务部长”罗莹雪等相关部门首长进行2014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选务工作、选举治安及贿选查察办理情形报告,“法务部”报告已送到“立法院”。

  台“法务部”报告指出,查贿5项策略包括缜密规划,防患未然、广建管道,打通耳目、精确判断,择要布防、强力打击,严惩不法及核实奖惩,提升动能。

  选举查察工作成效方面,台“法务部”指出,依据“最高检察署”截至2014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止统计资料,台湾共受理1391件2681人,已结130件,现羁押中6人,交保21人,限制出境1人。

  台“法务部”表示,贿选案件共受理1067件2177人,已结92件,其中已起诉6件,分别是彰化地检署起诉县议员党内提名贿选案件1件、村里长选举贿选案件1件,花莲地检署起诉村里长选举贿选案件2件、乡镇市民代表选举贿选案件1件现金贿选,新竹地检署起诉乡镇市长选举贿选案件1件。

  台“法务部”指出,选举暴力案件共受理74件113人,已结11件,其中已由新竹地检署起诉1件2人。

  报告表示,分析目前贿选案件中以村里长选举贿选案件最多,共559件934人,其次是县市议员及“直辖市议员”选举,分别为227件392人、200件404人。至于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选举也分别有133件282人、182件395人。

  台“法务部”表示,“法务部”参与各地检署所召开分区座谈会,各检警调机关多提出新修正公布施行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造成查贿的严重障碍,希望“立法院”尽速审议通过“行政院”所提出“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正草案,使查贿工作更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