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有情 东莞检方不起诉“弑母”孝子

15.05.2014  15:57
摘要: 4月3日下午,东莞市厚街医院。历经“生死”,母子二人抱头痛哭后,杨秀为母亲按摩。

4月3日下午, 东莞 市厚街医院。历经“生死”,母子二人抱头痛哭后,杨秀为母亲按摩。南都记者 梁清 摄

昨天下午4点20分,被限制自由两个多月后,“弑母”孝子杨秀(化名)以自由人身份第一时间从东莞厚街派出所赶到厚街医院,看望母亲张彩娣,历经“生死”,母子二人抱头痛哭。经过本月1日的听证会(详见4月2日南都A 07、08版)和昨日检委会认真讨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二检”)昨天下午宣布,决定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杨秀不起诉。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成为自由人的杨秀说,他很想带老母亲回云南老家种地。今年1月18日晚6点,杨秀在厚街一间破旧的出租屋用菜刀将常年瘫痪在床的母亲砍伤,后用剃须刀自杀,所幸两人仅受轻伤。

宣布不起诉后 当场加以训诫

昨天下午3点半,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带领几名办理杨秀杀母案检察官,身着正装手拿卷宗材料来到厚街派出所。

在厚街派出所一间会议室内,检察官一到杨秀就主动起立。许茂当场宣读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称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杨秀不起诉处理。

几百字的决定书几分钟读完后,许茂现场对杨秀进行检察训诫———向其讲述法律常识、鼓励他坚强生活下去。宣读决定书和训诫期间,杨秀始终低着头,双手紧扣。针对检察官一些沟通性言语,都用简单的“”和点头来回应。

宣读训诫完毕,检察官让杨秀对一些材料签字按手印。随后一行人全部来到厚街医院,在此案被害人、也是杨秀的母亲张彩娣病床前,检察官宣读了检方对杨秀案作出的《不公诉决定书》与《被害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如被害人不服,可向检察院提请公诉,或自行到法院自诉)。

宣读完毕后,张彩娣没有表示不服,至此,检察院关于杨秀杀母案不起诉的最后一个流程走完,杨秀在被限制自由两个多月后,成为自由人。

不起诉不等于他没有犯罪

市二检公诉科科长许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程序上说,决定书送达了就生效,杨秀可以恢复自由。但这不等于他没有犯罪。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一个前提,就是杨秀犯故意杀人罪事实和证据都很清晰明确,给他定罪没有问题。“可以形象地理解,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就是法院的‘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许茂称,杨秀这个案件确实非常特殊,杨秀的犯罪情节很轻,受害者只受轻伤、犯罪中止、自首等,加上考虑到他一个人在东莞无依无靠,多年独自照顾瘫痪的母亲,发生这种事也算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绝对不可取。

检察院有依法作出不起决定的权力,法律对此也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杨秀案市二检内部几次讨论,包括4月1日的听证会、网上反映等内容,最终昨天上午检察院检委会最后一次讨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方正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基金

市二检方面称,目前检察院已向市委市政府为杨秀申请司法救助基金,具体数目还有待相关部门批复。昨天宣读完不起诉意见书后,检察官还给杨秀送上市二检为其准备的慰问金,东莞市天悦社会工作服务社心理咨询师许慕樵老师也当场捐赠给杨秀数百元钱。

关于如何让杨秀尽快树立信心,生活走向正轨的问题,检察院表示要靠社工或社会各界帮扶,检察院会进行回访。许慕樵老师昨日表示,如果杨秀愿意留在东莞,他们一定会为其找一份工作,而且会找人每天给其母亲送一顿中午饭。如果杨秀要求回老家,他们也会组织人手帮忙。

对于热心人士无途径捐助的情况,天悦社工组织表示将与检察院、派出所商量,协助杨秀开一个个人银行账户。

对话

现在就想回云南老家

南都:今年1月18日,你伤害你母亲那天,能回忆起来是怎么回事吗?

杨秀:那段时间都没活做。那天有老乡在我那里吃饭喝酒,她老是插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做,当时头昏昏的,但没喝醉,就想一起死了算了。

南都:现在你恢复自由了,有什么打算吗?

杨秀:(双手抱着头、眉头紧锁)现在我也很乱。就想回云南老家。

训诫

这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你动手杀害的是自己亲生母亲,在一般情况下是更罪加一等的。你要好好反省。

法律无情人间有情。我们考虑到你多年来独自一人边打工边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确实很艰辛、很困难,也体现了你的孝心。当你想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让自己和母亲解脱,这就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 检方对杨秀训诫

点评

检方不起诉合情合法

鉴于杨秀案情节轻,有长期积累的诱因,加上杨母只能由杨秀一人赡养,他也表示愿意尽心赡养的情况下,即使起诉了,到法院阶段,最大可能也是判缓刑。

——— 一从业30年资深法官

特写

母子相见 拥抱母亲 帮母按摩

昨日下午4点多,在厚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及检察官一行的带领下,杨秀来到厚街医院急诊科病房看望母亲。从1月19日母亲入院至今,因被依法限制自由,杨秀只见过一次母亲。母亲张彩娣体型瘦小,皮肤黝黑,看上去皮包骨头,虽儿子杨秀造成的伤早已痊愈,但多年瘫痪的她只有头能动弹。

杨秀一见到母亲,一改低头沉默状态,情绪变得激动,一边用家乡话叫着,一边跑到病床前伏下头,右手抱起母亲的头,把自己的脸贴在母亲的额头,眼睛湿润,母亲张彩娣也应着声,母子俩热泪盈眶,相互间在不停地诉说。不一会,杨秀放下母亲,开始用双手给她肩膀轻轻按摩,母子俩目光言语交流充满温情。

下午约5点,已恢复自由身的杨秀跟随民警到厚街派出所领取个人物品。警方和社工组织都觉得,暂时别让杨秀带着母亲回到原来的住处,也就是案发现场。所以昨晚杨秀暂由派出所安排住处,母亲则依旧留在厚街医院以方便照料。

回放

照顾病母多年 拮据厌世弑母

杨秀(化名),男,1984年10月15日出生,云南人,景颇族,文化程度小学,无业。与母亲张彩娣共住在厚街某出租屋。母亲多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由杨一人边工作边照顾。2014年1月18日18时许,杨秀因生活困难,产生厌世情绪,遂产生将母亲杀死然后自杀的念头。杨砍了母亲后颈部两刀,随后用剃须刀片往自己腹部划两刀,左手腕部位划一刀,导致二人受伤。随后杨秀主动停止伤害,并帮母亲张彩娣止血。次日11时许,杨的朋友发现情况报警,警方赶到将张彩娣送院救治(鉴定为轻伤),杨秀被带走调查。

不起诉理由

●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犯罪情节较轻;

●犯罪中止,又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

●是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

●独自照顾瘫痪在床母亲多年,过往表现良好。

采写:南都记者韩成良

(东莞地区读都详见AⅡ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