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警执法何以被异地围攻

31.08.201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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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据报道,8月26日,在山西省昔阳县2名法官配合下,陕西省安康市19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前往当地三都煤矿执行扣押涉案车辆时,遭到矿山百余人围攻,4辆警车被扣,多名人员受伤,8个多小时才被解救出来。到了次日下午4时许,才从三都矿区取回四辆被扣押的警车。

  尽管并没有视频画面,但从有关报道中仍不难看出,这场司法执行之艰难,甚至堪比一场情节曲折、动作火爆的电影。从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看,6天前该院数名法官就曾在昔阳法院被相关人员纠集亲友围困一夜,此种情形更让人匪夷所思。

  这种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刑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执行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和支持。根据刑法第313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判决和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暴力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致人轻伤的,应按本罪处罚。

  令人不解的是,前有法律对抗拒司法执行明文在列,后有警车云集、法官齐聚,执行公务也是明摆之事,为何被执行人竟然如此大胆?更吊诡的是,就在这起大规模抗拒司法执行案件之前,被执行人竟然在当地法院将外地法官围困过夜,居然还没有受到追究查处。

  再看有关部门的态度,也不无暧昧。事发后,当地派出所称网上说法系炒作。问题是,该事件已经得到陕西安康法院官方微博证实。

  司法执行是国家法器,决不应在地域保护和强力抗拒下黯然失色。期待有关调查处理能秉持法治之精神和公正之态度,严惩肇事行凶之徒,扫除地方司法保护阴霾。

  □欧阳晨雨(法律从业者)